新形势下加强和创新国有企业工会工作的探讨
常德电业局工会
张俊
前言:
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群众组织,中国国有企业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国家的经济组织,党和国家是国有企业的投资者和资产所有者,国有企业的领导和领导班子,是国家委托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经营者,国有企业的职工是国有企业的“主人”。从上述的关联关系中不难看出,国有企业和职工没有根本的利益冲突,国有企业工会组织的职责,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而变化,要能适应企业改革和职工双方需要,必须要在新形势下不断进行研究与探讨。
一、计划经济时期国有企业工会工作的老传统
计划经济时期,党号召全国人民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国有企业的职工作为新中国建设的主力军,只讲奉献不讲报酬,在大批像王进喜那样“为了祖国建设,宁愿少活二十年”英雄们影响下,职工个人利益单一,工资标准国家统一制定,福利待遇企业统一发放,全社会的价值观导向是奉献。工会组织的主要职责是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任务,开展劳动竞赛;针对落后生产工艺,组织技术革新;活跃职工文化,组织文、体活动。可以概括为:福利分房打分,年终肉鱼秤斤,文艺演出掌灯,体育比赛翻分,探病慰问温馨,灵堂吊唁当孙。
二、市场经济时期国有企业工会面临的新挑战
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国有企业工会组织也经受着新的考验和挑战,影响较大的几项改革措施有:
一是组织领导的变化。过去国有企业是党委领导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现在实行的是厂长负责制。党委领导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企业行政和工会都在党委领导下开工展工作。厂长负责制领导体制下的工会,地位有了微妙的变化。
二是工资制度的改革,企业自主权增大,职工工资差距拉大,职工个人利益诉求增多,国家、企业、职工三者间利益矛盾显现。
三是《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企业与职工的关系发生明显变化,国有企业职工从企业主人,变成了企业的“打工者”,职工个人“主人翁”意识消亡。“打工者”与“主人翁”最大的心理区别在于,“打工者”对企业漠不关心,总想以最少的劳动获取最多的利益。“主人翁”以企业为荣辱,把自己的一切与企业紧密联系。两者的变化是职工最大、最痛的变化。
四是《劳动合同法》中,企业重大事情需经职代会通过后才能实施,改变为“通过职代会”后就可以实施,职代会仅是一个程序而已,极大的削弱了职代会的权威,影响了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积极性。
五是房改政策的实施,企业福利房停建;财务制度改革,企业福利费的停止提留;企业后勤体制改革,市场性物业公司的成立,企业工会计划经济时期大部分工作被边缘化,职工还停留在
计划经济时期的需求上,企业已经上了改革的快车,不能再满足职工需要,工会组织两头为难。
六是职工自购房增多,原有的福利房外卖增多,带来的是职工文体活动难集中,原家属宿舍难管理,工会调解工作更困难。
七是职工对企业工会组织信赖度下降。老同志最关心的子女就业问题,国家政策不支持。改革以后住房产权属个人所有,修整、补漏企业不再出资。子女就业、住房维修找工会出面协调不能解决,西方国家工会的报道,国人对中国工会组织的期待破灭,导致对企业工会组织的信赖度下降,认为工会组织没有作用,有事不找工会,直接找行政领导解决问题。
三、新时期国有企业和职工的新需要
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加强,职工个人的维权意思不断增强;互联网全球一体化加速,职工资讯获取速度加快,职工思想更加活跃;老职工、新员工在企业的不同经历,对企业有着不同诉求等等,企业和职工双方对企业工会组织都提出了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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