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效能建设十条禁令和八项制度
1、严禁违反工作制度,迟到早退、离岗、脱岗、串岗,擅离职守。
2、严禁工作时间利用电脑、电话和手机等从事上网聊天、看网上影视、玩游戏、炒股票(基金)等各种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3、严禁吃拿卡要,以权谋私。
4、严禁工作时间饮酒。
5、严禁无故关闭通讯工具或不接与工作有关的电话,不得缺席或无故指派他人参会、中途退场等。
6、严禁违反财经纪律,挪用、私存公款,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7、严禁违反群众工作纪律,对办事群众缺乏热情、态度冷漠、作风蛮横、言语粗暴,刁难、怠慢服务对象。
8、严禁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消极懈怠、办事拖拉。
9、严禁讲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话、做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事。
10、严禁违反政治纪律,传播各种政治谣言和小道消息。
公司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制度
为切实改进机关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行政效能,方便办事群众,特制定机关效能八项制度。
首问负责制
一、外来人员来我公司办事或电话咨询业务工作等有关事项时,接受询问或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二、“首问责任人”应严格按职责要求,热情接待,耐心听取意见,并对来人来电要求办理的事项跟踪服务。
1、被询问或要求办理的事项属“首问责任人”所在业务职责范围的,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不能立即办理的,再按“一次性告知”的原则,向其解释,并做好来人来电登记工作。
2、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业务职责范围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向对方指明承办的业务人,或告知有关联系电话等事项。外来人员报送资料时,如未能直接交有关业务人员,业务负责人要代“首问责任人”要做好代收、转交工作。
3、“首问责任人”对被询问或要求办理的事项不明确或不清楚承办机构的“首问责任人”,要及时请示公司领导后办理。
4、被询问或要求办理的事项不属本公司职能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要予以说明,并尽可能告知其承办的部门及所在办公地点、联系电话。
5、凡属于本公司与其他部门职能交叉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应视为本公司职责内的事项,接受后主动进行协调,共同完成。
三、“首问责任人”在接待办事对象时态度要和蔼,不得使用“不知道”、“不归我管”、“找领导去”等语言,不得对办事对象的询问或要求不管不理。
四、机关工作人员不遵守“首问责任制”,将依纪依规依制度严格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服务承诺制
一、将本单位依法行使的职责、权限、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向社会公开进行承诺,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按照务实、清廉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公司所属单位和部门为单位,将服务承诺在醒目位置上墙公开。
三、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文明办公、秉公办事,不以权谋私,自觉维护勤政廉政的形象。在接待服务对象过程中,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一张笑脸、一声问候、一把椅子、一杯热水”的四个一服务标准,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人难找、事难办”的衙门作风。在接待中必须做到举止文明、礼貌周到、文明用语,对提出的问题耐心解答。对重大问题要做好记录,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四、坚持首问制度,做好信访接待。对来访及办事者,“首问责任人”要履行责任,热情接待,耐心服务,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五、简化工作程序,优化办理质量。凡符合政策且手续齐备者,做到随到随办;对手续不齐者,说明情况,手续补齐后,及时予以办结。
六、建立各项制度,努力提高办事效率。不断完善工作中的各项制度,用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七、公司机关及本系统全体工作人员都应认真履行以上承诺。对违诺人员,将视其情节给予相应责任追究。
限时办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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