桶井乡纪委职责及工作制度[大全5篇]
第一篇:桶井乡纪委职责及工作制度桶党发„2012‟20号
中共桶井土家族乡委员会
关于印发《桶井乡纪委职责及工作制度》的
通
知
各村(社区)、乡直各单位:
为了规范纪检监察工作程序,保证纪检监察工作的正常开展,促进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为我乡各项工作提供有力的政治、组织和纪律保障,经乡领导会议研究,现将《桶井乡纪委职责及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桶井土家族乡委员会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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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副书记主持,纪委办公室应派员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三、乡纪委会议事范围。根据有关规定应由乡纪委讨论、决定的一切有关事项。
四、乡纪委委员提交乡纪委会讨论的议题由纪委办公室负责收集,经纪委书记或副书记审定后由纪委办公室安排会议时间、地点,并在会前一至三天通知各纪委委员、对重大议题,纪委办公室须将书面材料在会前送给各纪委委员,为议事作好准备。
五、乡纪委委员会议一般每个月举行1次,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举行。纪委会议讨论决定有关事项应有半数以上委员出席方能进行。
六、乡纪委会议事必须严格遵守《党章》的规定,充分发扬民主,各抒己见,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乡纪委会的决定或决议,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经出席会议的委员过半数同意方能通过,意见基本一致时可进行举手表决,意见有分歧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七、乡纪委会议事,若某议案涉及到纪委某成员或其直系亲属,该委员应主动回避。
八、乡纪委会讨论决定的事项,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落实,由纪委办公室传达、催办,并及时向纪委负责人报告执行情况。
九、乡纪委要经常调查研究,及时交换意见,不定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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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案件检查工作制度
一、案件检查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通过执纪办案,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案件检查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纪为准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二、对群众检举、控告以及发现的违纪问题受理后,应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初步核实。需初步核实的,先进行初核后,写出初步核实情况报告,并应区别不同情况作出处理。
三、对检举、控告以及发现的党员或党组织的违纪问题经初步核实,确有违纪事实,并需追究党纪责任的,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立案手续。
四、初步核实的时限为二个月,立案审批时限不得超过一个月,案件调查的时限为三个月,复杂疑难的经批准可延长。
五、案件立案后,在县纪委的指导下成立调查组,拟定调查方案和调查提纲。填写《立案审批表》报乡党委审批。
六、调查取证应严格按照《县纪委监察局办理党纪政纪案件工作规程》规定组织实施。
七、案件查结后,应及时向县纪委和乡党委汇报,调查组将所认定的错误事实写成错误事实见面材料与被调查人见面并签字,经过集体讨论,撰写调查报告,提出处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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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范围内检查处理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对受处分的党员进行经常的回访教育,帮助他们改正错误。
六、组织对全乡党员干部违犯党纪政纪案件的查处工作。
七、负责组织对全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考核工作。
八、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同党内各种不正之风和违纪行为作斗争,不断增强党性,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
九、协助乡党委检查了解各支部民主生活会情况。
十、负责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有关领导转办和交办的案件调查、反馈和通报,杜绝越级问题的发生。
十一、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党委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专职纪委副书记工作职责
1、协助纪委书记抓好纪委的全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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