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集区反腐倡廉主要工作任务分工意见
主要任务分工意见
(送审稿)
按照省、市纪委八届七次全会对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相关规定,现对区直单位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任务提出如下分工意见:
一、加强监督检查,力求在保障科学发展上有新作为
(一)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工作任务。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定政治立场,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予以惩处。
主要责任单位:区纪工委
协同责任单位:区工委组织部、区工委宣传部
1
(二)加强对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工作任务:
1、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紧贴我区“十二五”规划的基本要求和主要任务,加强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产业结构调整、自主创新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主要责任单位:区纪工委、监察局
协同责任单位:经贸发展局、财政局、审计局
2、加强对房地产调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主要责任单位:房地产管理局
协同责任单位: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监察局、审计局
3、加强对规范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主要责任单位:国土资源局
协同责任单位:监察局、房地产管理局、农业局、审计局
4、加强对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主要责任单位:经贸发展局、环保局
2
5、加强对42项民生工程以及“三农”工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主要责任单位:财政局、经贸发展局、农业局
6、加强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主要责任单位:区工委政法委
协同责任单位:区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倡导“四个大兴”,力求在推进作风建设上有新成效
(一)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促进干群关系和谐工作任务:
1、加强思想教育,促使领导干部树立群众观点和公仆意识。
主要责任单位:区工委宣传部
协同责任单位:区工委组织部、区纪工委
2、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做好群体性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访等规定。
主要责任单位:区纪工委、区工委政法委、信访局协同责任单位: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
3、加强对党的群众路线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主要责任单位:区纪工委、区工委组织部协同责任单位:区直机关工委
3
(二)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实现和维护好群众利益工作任务:
建立健全机制,在全社会形成一种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求真务实的风气。坚持把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追求政绩的根本目的,坚决纠正不切实际、不顾民力、急功近利的决策和乱铺摊子、乱上项目、劳民伤财的行为。对作风飘浮、敷衍塞责引发重大事件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对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的进行责任追究。
主要责任单位:区纪工委、区工委组织部
协同责任单位:区工委宣传部、绩效办、经贸发展局
(三)大兴艰苦奋斗之风,促进廉洁、高效行政工作任务。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厉行节约的规定,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经济工作纪律。
主要责任单位:区纪工委、财政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工委组织部、区工委办公室、区人大工委办公室、区管委办公室、区政协工委办公室
(四)大兴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健全党内生活工作任务。加强党性修养,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敢于揭露和纠正缺点错误,敢于同消极腐败现象和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作斗争。坚决反对上下级和干部之间逢迎讨好、互相吹捧等庸俗作风,克服好人主义,防止不良风气的侵蚀。
4
主要责任单位:区工委组织部
(未完,全文共15076字,当前显示1498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