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上下班途中安全管理规定
1.职工应自觉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相关知识,接受单位组织的交通安全培训教育,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掌握交通安全基本技能,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
2.职工上下班途中应注意安全,通过铁路道口时必须“一停、二看、三通过”。夜间值班的女职工上下班时应结伴而行,以防不测。
3.职工驾驶机动车上下班必须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不得超速,酒后或疲劳驾驶。驾驶摩托车必须佩戴安全帽,骑电动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并提倡戴安全帽。
4.驾车人上路行驶前应对车辆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失效等存在安全隐患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5.按规定停放各种车辆,驾驶员离开车辆时应对车辆采取制动措施,并确认停车安全,以防发生意外事故。
6.通勤职工凭“通勤卡”乘坐通勤班车,自觉排队上下车、做到安全文明乘车。车厢内请勿吸烟,严禁酗酒乘车,行车途中不要与驾驶员闲谈及妨碍驾驶员操作,不准寻衅闹事、打架斗殴。
7.为避免紧急情况下逃生受阻及受到肢体伤害,不准穿拖鞋、光膀子乘坐通勤班车,不准将头、肢体伸出窗外,不准扒车、强行拦车、翻越车窗、攀登车顶,车未停稳不准上下。
8.职工乘坐通勤班车时,随身携带物品以总重量20公斤为限,每件体积不超过35×35×60厘米,并以能放置本人座位下或车内行李架上为限。
9.职工乘坐通勤班车时,严禁携带烟花爆竹、汽油等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品以及其他违禁物品。请勿携带小动物、有刺激异味物品乘坐通勤班车。
10.上下班途中或因公外出期间遭遇交通事故后,除了应紧急抢救受伤人员和财产外,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并迅速拨打报警电话。报警要讲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情况和造成的后果。
11.职工上下班途中应自觉遵守本规定和接受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职工由所在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严重者按违纪处理。
第二篇:职工上下班途中安全管理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安全管理规定
1、公司所有员工要本着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对他人负责的态度,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切实履行自己的义务,避免或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自觉学习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2、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必须系好安全带,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不超速行驶,不酒后驾驶,不疲劳驾驶。
3、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上下班为了自身安全建议正确戴好头盔按既定上下班路线行驶。冬季作息期间,要穿戴好防护手套、护膝等个人防护器具。
4、驾车人上路行驶前,应当对汽车、摩托车、电动车的安全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保证车辆制动装置的完好。自觉控制行车速度,严格遵守道路限速规定。
5、雨雪雾天,车辆间要保持安全间距,谨慎慢行,安全第一。
6、驾车人上下班回家既定途中如果受到机动车或非机动车伤害后,应迅速拨打“110”电话报警求救,并及时电话报告公司负责人。
7、所有车辆包括汽车、摩托车、电动车,一律执行“靠右行驶”的原则,严禁逆向行驶。
所有员工要本着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对他人负责的态度,自觉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避免或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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