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拆零管理制度
1、为满足临床不同患者的用药需求,根据《药品管理法》及《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例定本制度。
2、配备专门人员负责药品拆零调配及使用。折零人员必须每年参加健康体检,合格后方可从事拆零调配及使用工作。
3、配备基本的拆零工具,如药匙、药刀、瓷盘、拆零药袋、医用手套等,保持拆零用工具的清洁卫生。
4、拆零前,对拆零药须检查其外现质量,凡发现质量可疑及外观性状不合格的药品不可拆零。
5、对拆零后的药品,应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不能与其他药品混放,拆零专拒短缺的拆零药品应从其他药拒移入,采用即用即拆,并保留原包装。
6、拆零后的药品不能保留原包装的,必须放入拆零药袭,加贴拆零标签,写明品名、规格、用法、用量、批号、有效期及注意事项的内容,并做拆零药品记录。
7、患有传染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的,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
第二篇:药品拆零销售管理制度药品拆零销售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门店拆零药品的管理,确保拆零药品的质量,方便消费者用药,特制定
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拆零药品的质量控制。
3.职责:营业员
4.内容
4.1拆零药品的范围为常用品种,凡以最小单位(瓶、包)包装,以片、丸、板、粒、盒、袋等最小单位销售的,其包装上,批号、有效期、批准文号、生产企业、作用用途、用法用量内容不全的作为拆零药品。
4.2药品拆零和中药分装场所工具及包装应清洁卫生。
4.3防止事故发生,拆零药品的包装袋上应注明品名、规格、用法、用量、批号及有效期等内容。
4.4对于拆零药袋上有效期的填写。拆零药品为完全裸露的药品时,有效期按处方量计算时间或不超过7天;拆零药品为保留有最小包装的药品,按包装、标签、说明书上标注的有效期填写。
4.5拆零药品应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盛器应保持原包装标签,批号,并做好药品拆零记录。
4.6拆零后的剩余药品保存在原瓶内,注意防潮,并放进专门药柜储存。
4.7拆零药品定期检查,一旦发现质量问题,药品不能再配方使用。
4.
第三篇:拆零药品培训拆零药品培训
一、目的:
为方便顾客,规范药品拆零销售质量,制定本操作程序。
二、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公司《药品拆零销售制度》相关规定。
三、适用范围。适用于门店药品拆零销售的操作过程。
四、责任。质量管理人员、营业员对本程序的实施负责。
五、内容:
1.药品拆零销售是指销售的单位药品无说明书,必须另附包装袋并填写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批号、有效期等内容方可进行的销售。
2.药品拆零销售必须配备符合药品拆零要求的清洁卫生的拆零工具、包装用品等。出售时应在包装袋上写明药品名称、规格、服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并应填写《药品拆零记录》,记录拆零日期、货号、品名、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企业、拆零单位、售完日期等信息。
3.将拆零销售的药品集中存放在拆零专柜,并保留原包装、标签和说明书,尽可能将原包装密封或密闭。有储存温度要求的,必须按规定温湿度条件存放。
4.销售拆零药品时,要坚持“一问、二看、三核对”,即一问清楚顾客所购的药品,二看清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是否同顾客所需的药品相符,三对即发出的药品要细心核对,防止差错。
5.营业员拆零时,必须检查拆零的工具、包装袋、药匙是否清洁卫生。确保拆零的药品不受污染。
6.接到顾客拆零要求后,确认其拆零原因及合理性(无配伍禁忌或超剂量),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情况,拒绝调配和销售。依据顾客的需要,利用拆零工具或药匙,把拆零的药品与包装相分离,检查拆零药品的外观质量和有效期,确认
无误后,按要求调配药品。其余药品密封好放回拆零专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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