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项创建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党代会和三级干部大会精神,扎实推进我县省级文明卫生县城创建工作,进一步在全县形成“创建文明城市、争做文明市民”的良好风尚,努力营造“人人关心文明创建、个个参与文明创建”的浓厚氛围,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深入开展文明机关、文明社区、文明校园、文明园区、文明街道、文明门店、文明交通、文明乡风、文明家庭、文明市民等“十项创建”活动。特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创建省级文明卫生城市目标,动员全社会力量,全面加强城市管理,大力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公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切实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为全面推进“一核两带、三城四县”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2月)。召开全县动员大会,根据创建工作目标,明确职责和任务分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广泛动员全县干部群众自觉参与到“十项创建”活动中来。
12.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3月-9月)。各责任单位根据创建工作的任务目标和工作标准,制订详细的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扎实组织实施创建工作。
3.总结表彰阶段(2012年10月-2012年12月)。县委、县政府将对单位开展“十项创建”活动情况进行总结表彰,县电视台和县人民政府网、南昌新闻网“进贤之窗”、进贤在线网站开设专栏,报道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典型事迹,让全社会学有榜样,赶有目标。
三、创建内容
(一)创建文明机关责任单位:县直机关工委
范围: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省市驻县有关单位。主要内容和标准:“三优三满意”,即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让群众满意、让基层满意、让领导满意。
1.优美环境
(1)领导重视,规章制度健全,岗位责任制落实到位;(2)办公室内清洁整齐,文件、资料、物品摆放有序;
(3)办公楼周围无杂物、无垃圾、无痰迹、无卫生死角,垃圾箱及时清理,办公楼内外墙壁和大院围墙清洁干净,无脱皮、无破损,无乱贴乱涂乱画现象,厕所清扫保洁制度落实,无积便和尿垢,无异味;
(4)公共场所、工作场所贴有禁烟标志,并有效禁止吸烟;
(5)单位和内部科室的标牌安放明显、整齐、统一;
(6)各类车辆停放有序,自行车做到划线停放;
(7)美化环境,院内道路平整,可绿化的面积基本进行绿化、美化,树木花草养护良好;
(8)沿街单位“门前三包”责任落实;
2.优良秩序
(1)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做知法、懂法、守法的模范;
(2)完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制度,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
(3)加强制度建设,内部管理严格,工作秩序良好,建立健全办公制度、考勤制度、工作人员守则等各项规章制度;
(4)机关内部形成顾大局、讲团结的良好风气,内部分工明确,职责清楚,上下级和处室之间工作协调,配合默契,纪律严明,政令畅通;
(5)机关工作人员服务规范,礼貌待人,语言文明,在接待来电来访、执行公务等公共场合使用普通话和文明用语;
(6)窗口单位工作人员佩戴单位统一制式的胸牌;
3.优质服务
(1)认真学习贯彻“两个条例”,在公务活动中,做到廉洁自律,不以权谋私,不徇私舞弊;
(2)坚持依法行政,实行政务公开,办事程序科学、透明,简化环节和手续,服务热情周到,群众满意;
(3)认真开展“首问负责制”,并制定具体措施;
(4)不断完善为民服务的措施,逐步实现“一站式”服务;
(5)作风严谨,工作细致,办事认真,严格执行政策规定,严格办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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