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最新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方案
第一篇:xx年最新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方案xx年最新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方案
xx年5月是“全省第13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开展好今年的宣传月活动,对于我们贯彻民族政策、促进民族团结,推进全市民族团结繁荣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民委的总体要求和我市民族工作实际,为切实开展好今年的宣传月活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活动主题:坚持民族团结正确导向,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高举各民族大团结旗帜,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和“四个认同”的思想,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为战略任务,坚持绵绵用力、久久为功,多形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与创建活动,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国家统一。
1、组织开展中央和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大宣讲活动。市上组织开展二次集中宣讲活动:一是参加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全省第13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视频动员大会,组织市、(县)区民族工作部门负责人和全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二是全市“两个共同”创建示范单位负责人集中宣讲。县、区也要组织2——3场集中宣讲。(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委、永昌县、金川区)
2、筹备召开全市民族工作会议暨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提请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民族工作会议暨第六次全市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分析我市民族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研究提出我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的意见,表彰201x年以来在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营造和颂扬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典型的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委)
3、培育指导“两个共同”创建示范单位扎实开展创建活动。对已经命名的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典型单位进行调整充实,培育命名全市第四批“两个共同”创建示范单位。建立80个单位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典型单位库,努力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单位培育成我市“两个共同”示范典型单位,不断营造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浓厚氛围。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召开经验交流会、单位调研指导等形式,进一步加强指导培育和建设工作。(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委)
4、开展“媒体助推民族团结进步”活动。要强化宣传深度。宣传、新闻媒体单位与统战、民族部门要认真研究“宣传月”的宣传工作,把各项宣传任务落在实处。要抓好互联网、微信等新型媒体的宣传工作。通过《金昌日报》、金昌广播电视台等媒体在全社会开展以中央和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活动。宣传月期间,在《金昌日报》、金昌新闻网、金昌广播电视台开设“民族团结进步”专栏,集中宣传中央和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宣传民族团结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介绍少数民族的风土人情等知识,每个媒体在5月份刊发民族团结方面的重点报道稿件5篇以上。(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文广新局、市网信办、市信息化办公室、金昌日报社、金昌广播电视台)
5、开展社会层面宣传。在广场、社区等人员流动密集的地方悬挂有关民族团结方面的标语、口号等,充分营造宣传月活动的浓厚氛围。安装有电子显示屏的单位要编发民族团结方面的内容,每天滚动播放不少于2次。充分运用手机短信、网络平台等新型媒体发送、转贴民族团结进步方面的信息。(责任单位:永昌县、金川区、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等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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