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区关于进一步支持加快电网建设暨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实施意(精)
第一篇:五华区关于进一步支持加快电网建设暨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实施意(精)五华区关于进一步支持加快电网建设暨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精神及《云南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电网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昆明市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高度重视电网建设和电力设施保护工作
电网建设是市政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现代新昆明建设的基础保障。要按照昆明城市总体规划及未来五年电网规划及发展规划的要求,实施电网建设项目责任制,对经省、市政府或省、市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并列入重点建设工程的变电站站址、输电线路走廊等电力工程建设,所涉及的征地、拆迁、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等工作,按规定时间完成交地工作。
电力工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电力设施是电能生产、输送、供应的载体,是重要的社会公用设施,电力设施安全保护是保障供用电安全和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内容。保护电力设施安全是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的基础和关键环节,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各街道办事处、乡、各有关部门一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
—1—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围,依法打击和防范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等危害电力生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可能影响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和施工实施严格的监督管理。要坚持“打防并举,以防为主”的方针,构建政府统一领导,企业依法保护,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大力支持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格局,形成各有关部门、办事处、乡和电力企业齐抓共管的合力,确保电力设施安全和电力可靠供应。
二、统一领导,建立高效协调的工作机制
为加强对电网建设和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五华区加快电网建设暨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孟光寿(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副组长:马翔(区政府副区长)
邹延岭(昆明供电局副局长)
成员:张华(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政府法制办主任)
李素萍(区经贸局局长)
陶毅敏(市公安局五华分局副局长)
刘亚迅(区发改局局长)
王迅(区建设局局长)
何红兵(市规划局五华分局局长)王晓云(市国土资源局五华分局局长)
—2—杨再昆(区林业局局长)
何光平(区水务局局长)
张卫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曾祥仕(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喜(区环保局局长)
邱洪(区房产管理局局长)
李桥忠(区城管局局长)
周磊(昆明供电局五华分局分局长)
徐德生(昆明供电局输电分局分局长)
各街道办事处主任和沙朗、厂口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经贸局,组成人员如下:办公室主任:李素萍(区经贸局局长)
副主任:张华(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政府法制办主任)
李建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副局长)
周磊(昆明供电局五华分局分局长)办公室成员:吕弦(区经贸局副局长)
和旭(区发改局副局长)
陆炜玲(区建设局副局长)
曾芸(市规划局五华分局副局长)
赵学瑛(市国土资源局五华分局副局长)
张勇福(区林业局副局长)
—3—王涛(区水务局副局长)
王乃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周华(区消防大队大队长)
杨家荣(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李夏平(区环保局副局长)
曾世宏(区房产管理局副局长)
李云辉(区城管局副局长)
杨菊(区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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