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推进工商工作社会化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
为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全市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转型升级,提出推进工商工作社会化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珠三角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和广佛同城化的战略部署以及工商总局“四个统一”“四高”、“四化”、“四个转变”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扬“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勇于实践、敢于负责”的精神,积极探索工商工作社会化的途径,调动有利于履行工商职能的各方面因素,形成政府牵头的主导力量,工商为主的核心力量,外部配合的辅助力量,努力争当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工商职能转型升级的排头兵,积极为推动佛山成为广东参与国际竞争的先锋队、珠三角一体化建设的主力军、探索科学发展模式的排头兵服务。
二、目标定位
(一)目标。紧紧围绕地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建立与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相同步、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一致、与社会和群众合理诉求相适应的监管服务模式,创造政府重视工商、支持工商,社会公众了解工商、认同工商,企业理解工商、拥护工商的良好局面,达到提高管理效率、提升服务质量、扩大社会影响的效果,促使全市工商部门向法治化、服务型部门转型。
(二)定位。以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工商职能转型为主线,以推进“五化建设”,落实“四个统一”、“四高”、“四化”、“四个转变”为出发点,以适应群众的诉求为切入点,以解决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力大的热点难点问题为侧重点,以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落脚点,通过综合运用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手段,服务经济发展,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合法权益,使得工商部门履行职能的过程成为政府支持、社会理解、群众认同的过程,成为推动地方经济发展进步的过程,成为维护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过程,从而实现工商服务监管触角的延伸、领域的扩大、形式的转化。
三、基本原则
推进工商工作社会化,应当统一部署、积极慎重、逐步推进。在工作中,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融入地方发展全局。树立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观念,自觉将部门目标融入政府目标,按照政府的工作重心确定工商工作的重心,始终围绕政府工作大局推进工商发展。
(二)坚持政府领导。工商部门职能宽泛,资源有限,与其他部门职能交叉较多,监管执法风险系数高,只有调动各方资源,形成合力,才能履行好职能。因此,凡职能交叉的大项工作都要取得政府支持,促成政府领导,工商牵头,多方协作的局面,提高监管执法威慑力,扩大社会影响。
(三)紧贴工商职能。严格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工商局“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去推进。既不能超越法定职权,也不能弱化法定职权,确保依法行政、高效行政、阳光行政,努力营造平等有序的发展环境、公平诚信的经营环境、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高效便民的服务环境。
(四)优先关注民生。抓住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关注的“焦点”和期望解决的“难点”问题,以“便民”、“利民”、“惠民”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体现“以民为本”。
(五)激励公众参与。千方百计调动社会公众参与监督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发挥他们在社会生活中的影响力,最大限度地解决当前工商部门履行职能过程中存在的管理越位、错位和缺位问题,促进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到位。
四、基本途径推进工商工作社会化,必须不断探索各种有效途径。从全市工商系统的现状、当前工作环境和发展要求看,以建立、完善并落实四大机制为途径,推进工商工作社会化。
(未完,全文共20692字,当前显示1436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