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务监督委员会职责
1、组织对学校教职工廉洁自律、“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作用、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开展监督。
2、协助学校党支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积极完成纪检监察各项工作任务。
3、收集各方面对学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督促落实并反馈办理结果。
4、协调各方面关系,化解社会矛盾,切实维护党员群众的民主权益。
党风廉政责任制
1、学校要建立党员教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对学校教师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考核,并建立党员教师廉政档案。
2、校党支部书记是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校长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3、校党支部书记和校长要带头勤政廉政,发挥廉洁自律的表率作用。
4、校党支部每半年要向全体党员报告班子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并以文字形式上报有关主管部门。
5、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的校领导班子或党员教师,要按照相关规定追究集体、主要领导或责任人的责任。
学校党务公开制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进一步推动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密切党群关系,促进学校科学发展,增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使党员教职工有充分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务公开的内容
(一)固定公开的内容
(1)组织设置和党员分布情况;(2)领导班子分工,主要职责;(3)党建工作年度计划及上一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二)定期公开的内容
(1)组织活动检查、考核情况;(2)党员教师廉洁自律情况;(3)党员发展情况,包括积极分子,发发展对象培养情况,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情况;(4)党费收缴情况;(5)党员联系群众工作开展情况。
(三)随时公开的内容
(1)重大事项情况:主要分开党组织出台的有关文件,党内领导人的重要讲话,党员和教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2)党支部改选情况;(3)党内各类先进评比情况;(4)党员民主生活会开展情况,排查问题的整改情况;(5)意见和建议落实情况:对党员和教职工提出的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6)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党支部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二、党务公开的形式
1、党内公开以党的有关会议、情况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
2、党外公开主要以“学校网页”开设党务公开栏等形式进行公开。
三、党务公开的责任
支部书记是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在推行党务公开过程中,对不按规定招待党务公开或搞假公开的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对主要责任人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处分。
述德述廉制度
1、学校负责本校区领导班子及教职工述德述廉工作的组织实施,并派人参加。
2、校支部书记、校长每半年要向全体党员和教职工进行一次述德述廉报告。
3、述德述廉主要内容是。围绕校级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中有无违规、重大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校级财务收支情况、本人执行廉洁自律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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