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和规范企业安全培训工作,提高员工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使公司日常生活能正常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二、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三级安全教育的内容和要求,以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使安全教育成为制度化,不断提高全公司职工安全生产意识,确保生产顺利进行。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的所有职工。
三、组织与要求
1、对所有新进公司的员工,必须进行公司、部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
2、公司级安全教育行政部组织,安全管理委员会配合实施。
3、公司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公司概况,安全生产特点,党和国家劳动保护政策、方针、制度和本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知识,发生事故影响及预防措施等。
4、部门级安全教育由部门主管和公司安全员负责实施。
5、部门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部门工作特点,工作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特殊设备的安全要求,危险区应注意的要点,历年事故教训和预防措施,防护用品的合理使用及管理制度等。
6、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负责实施。
7、班组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岗位责任制,设备结构性能,安全操作规程和排除不安全因素的紧急措施,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等。
8、员工调换岗位必须接受新岗位安全教育,长期离岗复工,要进行复工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方能上岗操作。
9、从事特种作业的员工,必须按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按各自工种要求进行定期复审。
10、公司领导、部门主管、班组长、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考核。
11、采用新工艺、新设备、使用新材料,生产新产品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操作方法和安全知识教育。
12、各部门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班组要坚持进行每次生产前的安全教育。
四、内容
(一)职前安全教育
1、行政部负责新进人员的安全生产,安全意识,消防基本知识的教育及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
2、安委会负责新进人员关于公司主要产品性能特点及生产特点工艺流程,主要设备性能、操作要点,安全技术规程和制度、事故教训、防护用品的使用及安全注意事项等,经考试合格后分列班组。
3、部门主管负责新进人员关于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技术规程、事故案例及预防措施、安全装置和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
4、公司内部异动人员或脱岗超过半年以上人员返岗时也必须经过上述
2、3项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重新发证后方可作业。
(二)日常安全教育
1、利用每月一次的例行会议对各部门主管进行安全思想教育,每天上班前各部门主管对员工对安全工作进行提示。
2、每月定期举办安全生产技术培训,消防知识讲座和消防演练,培训的员工都必须参加考核,成绩记于员工培训履历表中,作为日后加薪、晋级及核发年终奖之依据。
(三)专题安全教育
1、公司新进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过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考核管理规则》的要求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并取行特种作业证后还要取得公司安全作业证方可上岗。
2、在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投产前位作业人员及有关人员必须在接受新岗位有关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后,公司要组织有关人员如开专题会议,做到事故未查清原因不放过,有关人员未严肃处理不放过,未有有效防范措施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四)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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