埇桥区维稳综治机构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根据市编办《关于报送基层维稳综治机构建设情况调研报告的通知》,我办安排人员利用一天时间,对我区基层维稳综治机构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在调研中,我们听取了区综治办的全面汇报,深入镇街维稳综治办与部分工作人员进行了座谈,了解掌握了维稳综治办建设的实际成效和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镇街维稳综治办机构建设的现状
我区共有24个乡镇、11个街道。1990年代至今,镇街综治办建设逐步规范、健全,在组织、协调、指导当地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2009年,根据中央办公厅14号、省委办公厅19号文件精神,镇街综治办更名为维稳综治办,明确为常设机构。按照以上文件规定:“主任由党(工)委副书记担任,设1名专职副主任,工作人员不少于2名。”其实,中央综治委、中央编办在(2003)20号文件中,对镇街一级综治办专职干部配备问题,也有基本相同的表述。
据调研了解,截止2011年底,在我区35个镇街维稳综治办中,共有在岗人员72人。其中,分别由党(工)委副书记、人大主席、政府副职或人武部长担任的维稳综治办主任35人;维稳综治办专职副主任32人;工作人员5人。
1为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近年来,我区把加强基层维稳综治办规范化建设摆上了重要位置。按照“大综治、大调解、大信访、大稳定”的工作思路,进一步修订了规章制度,完善了管理办法,规范了工作程序,健全了工作机制,确保了机构人员履行职能、正常运转。特别是2010年以来,我区以建立镇街维稳综治信访中心(原称“五位一体信访中心”)为载体,由维稳综治办负责牵头,充分整合综治、信访、司法行政、公安、武装、民政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力量,密切配合,协调联动,统一受理群众诉求和信访事项,排查调处矛盾纠纷;通过这个平台,切实完善“矛盾联调、治安联防、问题联治、工作联勤、平安联创”的工作机制,基本形成了大综治、大维稳的工作格局。
二、镇街维稳综治办机构建设中的问题
在调研中我们发现,目前我区镇街维稳综治办机构建设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维稳综治办主任配备情况参差不齐。由于大部分镇街党(工)委专职副书记职数仅有一名,“由党(工)委副书记担任维稳综治办主任”这一文件规定,实际难以落实到位,大部分镇街不得不由其他职务干部担任该职。当然,其他干部在这个岗位上大多也是尽力履职的,但是在实际工作中,遇有复杂疑难问题的协调处理和重大部署的推进落实,往往显得力度不够,成效不佳。
二是专职副主任力量不强,队伍不稳。镇街一级维稳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处在承上启下的关键位置,对上要当好党委政府以及分管领导的参谋助手,对下要指导督促村级综治组织有效运转,大量的具体工作措施要靠他们付诸实施。但是这支队伍的整体状况令人堪忧。其一,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老化现象突出。全区50岁以上的专职副主任共有11人,其中有6人临近退休。这些同志文化程度普遍不高,虽然具有基层工作经验,但却缺乏学习创新能力,他们基本不会使用电脑,难以适应信息化办公时代的需要。其二,职级待遇与履行职能不相匹配,使其陷于“小马拉大车”的窘境。派出所长、司法所长目前均为副科级,而专职副主任仍是股级干部。他们在召集例会、检查工作、督办重大事项、协调处理问题时,往往存在“磨小不压麸”的畏难心理,感到力不从心。当然,这也是相当一部分专职副主任不甘愿在本职久留、影响这支队伍人心稳定的重要原因。例如,西寺坡镇原专职副主任调出以后,2008年至今无人继任;曹村镇原专职副主任2010年就地提拔以后,也是一直无人愿意接任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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