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章
前
言
第一条
安全教育培训是指把安全生产文化科学知识、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和技能传授给员工,对员工进行安全法律、法规及安全专业知识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通过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安全技术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调动广大职工参与公司的安全管理的积极性,为提高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奠定基础。安全教育培训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为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全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的精神,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总则
第二条
公司所有员工都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坚持先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的制度。
第三条
公司员工的教育培训工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主管,其中安全生产管理知识教育培训由安全生产管理部监督执行。同时还应接受项目业主、监理部门及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的指导和监督。
第三章
安全教育培训的对象、时间和内容
第四条
公司所有员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
(一)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1时。
(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有: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及有关行业的规程、规范和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方法、安全生产技术,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
3、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及调查处理方法,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原则。
4、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5、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
二、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
(一)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上岗每年必须接受一次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再培训。
(二)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有: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劳动卫生知识和安全文化知识,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
3、工伤保险的法律、法规、政策。
4、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方法。
5、事故现场勘查技术以及应急处理措施。
6、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方法。
7、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8、典型事故案例等。
三、中层管理干部和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一)中层管理干部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二)中层管理干部和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有:
1、安全管理的技术知识。包括公司安全管理、机械安全、结构安全、施工安全、劳动保护、电气安全、防火防爆、环境卫生等知识。
2、国家及省安全生产法规、法律制度体系。
3、重大危险源管理与救援预案编制方法。
4、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5、典型事故案例等。
四、班组长的安全教育培训
(一)班组长每年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二)班组长的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有:
1、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技能知识。
2、班组的作业性质、工艺流程。
3、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
4、生产设备、安全装置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
5、防护用品的性能和正确使用方法。
6、事故案例等。
五、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一)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起重工及指挥人员、机械操作工、登高架设人员、爆破作业人员、锅炉工以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规定的其它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训练、严格的理论和实践考试,考试合格后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以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3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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