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县富春江小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学校党政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保证上级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制定》,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立足教育,着眼防范;集体领导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三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各部门各负其责,依靠教职工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精神文明建设和其它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促进学校改革与发展的各项事业顺利进行。
第二章责任范围和责任内容
第四条学校党支部委员会对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全面领导责任,党政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承担以下责任:
(一)认真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定其分析研究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党风廉政计划,部署工作任务下达责任目标,并组织实施,作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
(二)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邓小平理论和党风廉政法规,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和遵纪守法意识。
(三)制定完善党风廉政规章制度,并督促落实。
(四)教育、教学一线教师,班主任工作和二线管理,服务工作均要制定廉政管理制度,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五)履行监督职责,学校中层以上干部要受到全校教职员工的监督,同时,学校支委会要对每个干部廉政情况进行考核。
(六)坚持民主集中制,对重大政策、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重大问题,要坚持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按决策等程序进行;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第五条学校党政正职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党政副职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三章责任考核
第六条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制度。
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与班子成员的工作目标相结合,每年一次,考核结果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依据,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有问题的限期改正。
第七条建立和完善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制度。
(一)学校领导班子每年向局纪检组报告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情况。
(二)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如实报告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勤政廉政情况。
第八条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民主评议制度。第九条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责任制的,应追究责任,严格按干部管理权限及有关程序的规定办理。
桐庐县富春江小学二0一二年六月
第二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关于印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
西厂区工委,各厂(公司、部室)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各单位:
因企业改制和当前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与要求,现将**党发[1999]7号文件进行修订完善,并印发给你们,请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广泛学习宣传,并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五日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中央、省、市、国资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未完,全文共17055字,当前显示1491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