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表彰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地方司法规范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表彰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先进
个人的决定
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本院各部门:
人民法庭是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和重要组成部分,始终处于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最前沿,始终坚守在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线。近年来,全省人民法庭及全体人民法庭干警坚持“三个面向”和“两便”原则,充分发挥扎根基层、深入群众、了解民情的优势,认真落实司法便民和利民措施,大力推进便民利民诉讼,及时就地解决了大批矛盾纠纷,为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付出了艰辛努力,为“四个河南”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了一大批成绩突出、事迹感人、深受人民群众赞誉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弘扬正气,激励队伍,进一步推动全省人民法庭工作继续走向深入,省法院决定,表彰嵩县人民法院车村人民法庭等10个集体为全省优秀人民法庭,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柳林人民法庭审判员郑文文等10名同志为全省最美乡村法官,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柳林人民法庭等20个集体为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先进集体,新密市人民法院牛店人民法庭审判员曲继峰等20名同志为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先进个人。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戒骄戒躁,珍惜荣誉,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取得更加辉煌的业绩。
省法院号召,全省人民法庭和人民法庭全体干警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学习他们牢记宗旨、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公正司法、清正廉洁的职业道德,扎根基层、艰苦奋斗的奉献精神,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优良作风,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促进和谐、化解矛盾的重要作用,努力让全省的人民法庭工作再上新台阶。全省法院和广大干警也要向这些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认真学习,以他们为榜样,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真对照“三严三实”要求,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锻炼好队伍,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维护大局稳定,充分保障民生,构建和谐中原,促进“四个河南”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年8月8日
附件: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全省优秀人民法庭(10个)嵩县人民法院车村人民法庭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高庄人民法庭辉县市人民法院孟庄人民法庭博爱县人民法院许良人民法庭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中原人民法庭禹州市人民法院梁北人民法庭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阴阳赵人民法庭宁陵县人民法院张弓人民法庭唐河县人民法院桐寨铺人民法庭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董家河人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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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全省最美乡村法官(10名)
郑文文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柳林人民法庭审判员闫胜义兰考县人民法院东坝头人民法庭副庭长朱正栩宝丰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兼闹店人民法庭庭长罗贵发林州市人民法院合涧人民法庭庭长苏建新浚县人民法院城关人民法庭庭长王卫东温县人民法院北冷人民法庭副庭长刘振华灵宝市人民法院故县人民法庭庭长
李留柱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水屯人民法庭庭长姬海朝西峡县人民法院双龙人民法庭庭长
姜辉息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兼东岳人民法庭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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