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湛江市委员会
湛江市教育局文件少先队湛江市工作委员会
团湛联字„2011‟8号
关于评选第十届“湛江市十佳少先队员”、首届“湛江市十大少先队先进工作者”、2010—2011学年度“湛江市优秀少先队员”、“湛江市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湛江市少先队红旗大队”、“湛江市少先队先进中队”的通知
各县(市、区)团委、教育局、少工委,市直团工委: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培养和宣传我市少先队工作的先进典型,进一步加强我市少先队队伍建设及基础建设,充分发挥少先队组织、少先队辅导员对少先队员的教育和影响作用,倡导和动员社会各界更加关心和支持少先队工作,优化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进一步推进我市红领巾事业取得新发展,共青团湛江市委、湛江市教育局、少先队湛江市工作委员会决定联合开展评选第十届“湛江市十佳少先队员”、首届“湛江市十大少先队先进工作者”、2010—2011学年度“湛江市优秀少先队员”、“湛江市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湛江市少先队红旗大队”、“湛江市少先队先进中队”的活动。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省委十届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宣传在党和政府的亲切关怀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下,我市少先队事业所取得的成绩。通过评选活动,向全社会展现我市少先队员的精神风貌,以先进典型激励少先队员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吸引和鼓励更多的社会各界人士关心和支持少先队工作,推动我市少先队事业再上新台阶。
二、评选项目和条件
(一)“十佳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员”评选条件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人民,热爱劳动,热爱科学,具有努力学习、报效祖国的理想,并把这种理想化作日常的具体行动。
2、爱祖国、爱集体、爱自然、爱亲人、爱同学,具有文明礼貌、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勤俭节约、爱护公物的优良品德,并能从一点一滴、一言一行做起,是家庭中的好孩子、学校的好学生、社会上的好公民。
3、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积极实践,具有强烈的求知欲和上进心,努力学好各门功课,积极参加课外校外活动,接触自然、了解社会,有一定的实践能力,善于独立思考,具有创新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坚强的意志,性格乐观开朗、不怕困难、不怕挫折、勇敢顽强、自尊自信、积极进取,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5、热爱少先队组织,深刻理解、努力实践队章的要求,积极参加少先队的各项活动,具有身为少先队员的光荣感和责任感,在少先队组织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是少先队组织中的好队员。
6、积极参加少先队的各项活动,在“民族精神代代传”、“手拉手”和“雏鹰争章”“争当环保小主人”等少先队体验教育活动中表现突出,能充分体现新时代湛江市少年儿童的精神风貌。
7、2008年2月以来已获得市以上“十佳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员”称号者,不再参评。
在符合评选条件的基础上,应优先推荐优秀少先队集体中的先进个人典型。要从服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优秀农村少先队员的挖掘、培养和推荐工作;从服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加大对农村“留守少年儿童”和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中优秀少先队员的挖掘、培养和推荐工作。
(二)“优秀少先队辅导员”评选条件
(未完,全文共18885字,当前显示1379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