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社会的途径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角度,明确提出“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这一科学论断的提出,既是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的执政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也是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认识的新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我们党在执政55年后更加关注社会建设,更加注重社会和谐、社会公平和社会正义,表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由经济、政治、文化的三位一体已经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四位一体扩展。
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面临的挑战
(一)社会发展滞后于经济发展
我们过去一段时间,重增长,轻发展,造成社会发展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不仅与和谐社会的目标相悖,而且经济发展本身也受到了严重制约,造成消费增长不力,主要靠投资拉动增长的局面。近25年来,中国的经济高速发展,gdp总量增长了10倍,平均发展速度为9.4%,是世界上发展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这是世界经济史上的一个奇迹。但是,经济发展不等于单纯的经济增长,经济增长如果不能同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和质量的整体提高结合起来,不能促进普遍的社会公正与社会进步,就可能加剧社会矛盾。因此,必须改变旧的gdp增长观念,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形成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机制。
(二)经济发展不均衡
经济发展不均衡表现为城乡及区域经济发展差距在逐年扩大。近年来,我国城乡经济发展差距在逐年扩大,农民增收难,特别是农村基础教育、公共卫生服务、社会保障事业投入不足,严重滞后于城市发展,三农问题不仅仅是涉及农民的问题,而且是涉及经济转型、城乡关系、体制结构的综合性问题。从地区差距来看,尽管国家相继实施了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等战略,但是东中西部经济发展呈现阶梯型下降,相对差距仍呈扩大趋势。
(三)人与自然关系失衡
人与自然关系失衡,因环境污染、资源破坏对社会发展和人民健康造成的不良影响日益严重。过去,我国的经济增长是粗放型的增长,在很大程度上是以高投入、高消耗为代价的,这不是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我们要发展循环经济,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发展机制,为社会发展提供可持续利用的资源基础和生存环境,尽可能减少因环境污染、资源破坏对社会发展和人民健康造成的不良影响。
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途径
在建设小康型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中国能否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关键在于党和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及其从各方面提供构建和谐社会的保障。
(一)发展社会主义先进生产力,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物质保障。中国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在于自己的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同样需要以充足的物质条件作保障。发展必须是和谐的发展,因此必须切实贯彻科学发展观,要在“五个统筹”的基础上将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统一考虑,实现更大范围内的统筹发展。发展必须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基础。构建和谐社会,其根本在于坚持以人为本,人的自由而全面地发展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也是党和政府及社会必须担负的责任。坚持以人为本,不仅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而且要相应提高人自身的各种素质,同时要从体制上保障人民群众参与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权利的实现,这正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出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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