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山县县级精准扶贫档案五项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档案事业管理机关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提高技术水平,遵守档案职业道德,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二、定期向分管领导和县档案主管部门汇报工作,接受检查和指导,参加档案业务培训。
三、集中统一管理本单位各种门类和各种载体的档案,熟悉室藏档案情况,积极提供利用,为本单位各项工作服务。
四、认真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利用、检索、编研和保密等各项工作,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档案的接收和移交工作。
六、拟制本单位、本系统和所属单位档案工作的计划,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工作的各项制度。
七、负责对本单位、本系统的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并开展评比活动。
八、档案员调动工作时,必须严格履行交接手续,在未交清之前,不得离岗。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文件材料归档制度
一、凡是记录和反映本单位工作活动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材料,均属归档范围。
二、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及时归档,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三、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收集齐全、完整,档案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本机关对外发文档案整理实行两套制。
四、文书档案分为永久、30年、10年,归档文件材料凡有圆珠笔、铅笔、彩笔、传真等不耐久字迹的,必须进行复制。复制件同原件一并装订归档。
五、凡是已归档文件材料都应编制归档目录。移交的各种门类的档案必须将编制好的《归档文件目录》和《案卷目录》随档案移交。交接双方清点核对并履行签字手续。
六、文书档案一般应于次年6月底以前整理完毕;会计档案由财务部门或会计人员立卷,在本部门保管满一年后向本单位档案室移交;基建工程档案在项目完成或告一段落后,及时立卷归档;声像档案在一次会议、一项活动结束后半个月内归档;实物档案在其形成后一个月内归档;其它专门档案按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案件档案结案后及时归档。档案保管制度
一、集中统一管理本单位各种门类、载体的全部档案和资料,以便保管和查阅。
二、室藏档案应以各类档案或以库房和柜架为单位,绘制存放示意图;按不同门类、载体分别排列,同一门类按保管期限——年度——内部机构或问题的次序排列。
三、库房内档案柜架排列与窗户成垂直方向,两行柜架间距净宽不小于0.8米,柜架端部与墙之间走道净宽不小于0.6米,柜架背面与墙的间隔不小于0.08米。
四、建立全宗卷,存储本单位在管理档案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建立档案资料收进、移出登记簿,及时登记,做到账目与实物相符。
五、档案库房实行专人管理,非库房工作人员不能随便进入库房。档案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忠于职守,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
六、库房坚固,有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潮、防尘、防高温、防光、防霉、防有害气体等设施设备。坚持温湿度记录,根据气候情况及时调节(温度应控制在14∽24℃,±2℃;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60﹪,±5﹪)。
七、库房内严禁吸烟、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和其他杂物,保持库房整洁。
八、要定期对档案保管状况及库房设施、设备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遇特殊情况及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检查应做记录。
九、档案工作人员下班时要关灯、关窗锁门,保管好档案保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上级有关保密规定,牢固树立保密观念,增强保密意识,确保党和国家秘密的安全。
二、机关档案人员应按照档案借阅制度,根据档案的机密程度,确定不同的利用范围,规定不同的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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