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剑阁县禹鑫化工有限公司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目的和内容
1.1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事故隐患分类﹑排查、报告、整改及验收办法。
2、适用范围:
公司各项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
2.1基本要求
2.1.1安全检查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手段,其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因素和事故隐患,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实施;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防范和整改事故隐患。
2.1.2各级安全检查(包括岗位巡查,车间日常检查,综合性检查,以及各种专业、季节性检查)要严格按安全检查规定,精心组织,确保检查质量。
2.1.3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要加强领导,充分发挥安全检查的作用,避免安全检查走过场,流于形式。
2.1.4安全检查以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落实、查组织领导、查各项记录等执行情况,查隐患为主,重点是查储罐区、充装区、库房以及工人作业和车辆运输,对查出的问题认真做好记录,做到边检查、边整改。
2.1.5各级安全检查组织和人员有权要求受检单位汇报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情况,及时提供有关资料,有权调查和询问及召开座谈会,有权至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对重大事故隐患有权提出处理意见2.2组织与形式
2.2.1综合性安全检查,由公司总经理及安全安全管理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和车间各班组参加,每季度一次。设备及电器仪表、生产工艺、运输车辆、“三纪管理”等各专项检查,由车间主任组织各班组成员进行,每月不少于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和安全会议台帐记录。
3、职责
3.1总经理。组织各部门负责人每月对公司进行全面或重点检查,节前的安全检查,以及每季度的安全检查。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3.2各部门负责人。组织每周自查,个别部门的专项检查,每季度的安全检查,及参与公司级的重点检查。
3.3车间(班组)负责人。每周安全自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
3.4安全员。每日现场巡查。
3.5岗位工人。每个工人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
4、事故隐患
4.1事故隐患的含义。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4.2事故隐患的分类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4.2.1一般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4.2.2重大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5、工作程序
5.1隐患的排查与报告5.1.1隐患的排查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收集、查找并上报发现的事故隐患,积极采取措施对隐患进行整改。
5.1.2隐患的报告
(1)发现隐患一般采用逐级报告的方法,即工人报各班组长或安全主管,安全主管对各类隐患进行登记分类。
(2)报告形式。报告一般采用书面形式,特殊情况可采用口头报告。
2.2结合本厂情况必须进行以下的检查1.甲醇.甲醛.储罐区.配电房.电气设备.特种设备.监测监控设备.防护设备管道巡线等。
2.甲醛车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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