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秤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1、目的。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
2、范围:公司所有部门
3、组织机构与职责:
3.1公司成立由厂长任组长,各部门主管为成员的安全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
3.1.1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
3.1.2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1.3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3.1.4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并监督执行。
3.1.5监督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3.1.6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的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上级研究处理。
3.1.7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3.1.8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3.1.9参加作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施。
3.1.10对公司外部的信息和基层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3.2公司各部门必须成立安全小组,负责:
3.2.1对本部门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3.2.2制定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
3.2.3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3.2.4贯彻执行安全办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
3.3安全小组组长由各部门的主管担任,并配备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一般由主管助理担任)。各楼层、生产车间要配备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保安组为当然安全监督小组)。
3.4安全生产责任人。厂长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主管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3.5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3.6各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3.7各生产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部门主管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部门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3.8各厂车间,生产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车间、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车间、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安全生产日报表的填写工作。
3.9员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上级或安全员,并迅速予以排除。
3.10对新员工、临时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部门、车间或班级、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培训才能上岗。
3.11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培训教育。
4.工程、设备仪器:
4.1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尽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4.2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性能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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