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1、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垛码放。
2、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应穿管保护,电源开关应设在库房外,库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
3、库房内不准使用移动式照明灯具,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w以上的白炽灯。
4、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子、热得快、电熨斗、电烙铁等表面炽热的电器。
5、库房内禁止存放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应设置在专用的独立库房内,严禁带火种进入库房。
6、库房内不准设置办公室、休息室或留宿住人,库房内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
8、配备消防器材应符合要求。
9、库房管理人员,每天上、下班前进行检查,确认无任何隐患时才能离岗。
10、物品不宜码放过高,以免倒塌伤人。
第二篇:库房安全管理制度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库房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库存物品和人员安全。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库房安全的管理。3职责
3.1财务部负责公司仓库安全管理工作的日常管理,负主要责任。
3.2保管员负责库房物资的具体安全管理工作。
3.3保管员须作好防火、防盗等各项安全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物资的损坏、霉变、腐蚀等,确保物资安全及正常使用。
3.4保管人员必须定期(每月)自查库房的内外安全,发现安全隐患及其他影响物资正常使用的问题须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3.5库房的安全检查由生产部门负责。4工作程序和要求4.1库房安全管理原则库房管理“六要”“六不准”4.1.1六要:
a)库房内堆放物品与墙之间要有适当距离;b)库房内外要保持道路畅通;
c)库房内要保持干爽、内外清洁,堆放整齐;d)库房外要保持不准有火种、易燃物品接近;e)库房内电源距物品要有不少于1米;f)要提高警惕,防止盗窃。
4.1.2六不准:a)库房内不准吸烟;b)库房内不准设灶;c)库房内不准点蜡烛;d)库房内不准乱接电线;
e)库房内不准把易燃物品带进去寄放;f)库房内不准无关人员出入。
4.2库房物资安全管理
4.2.1库房由保管员专人管理,入库物资要严格查验,按照“物资验收入库业务流程”办理,发放物资必须手续齐备,按照“物资领用作业流程”办理。库存的物资账目必须清楚,做到账、卡、物相符。
4.2.2物资要按不同的性质或类别分库及分区、分类有序存放。
4.2.3存放物品的库房应保持整洁通风,防潮湿,码放整齐。在库房中存取物品应办理相关手续,分类物品应标识明显,分类分区存放,不合格品应单独隔离。
4.2.4库房内及库区周围严禁使用明火,禁止吸烟,不准在库房内使用任何电热器具,要张贴“严禁烟火”“禁止吸烟”等安全警示牌。
4.2.5库房内配备相应数量的消防器材,保管人员要熟悉放置地点和使用方法。
4.2.6库房保管员对有保质期的物资要经常查看其有效期,发放物资要做到先进先出,防止物资过期变质。
(未完,全文共3444字,当前显示1127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