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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月评论丨全面深化改革须突破利益固化藩篱

4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开幕式上表示,在新时代,中国人民将继续自强不息、自我革新,坚定不移全面深化改革,逢山开路,遇水架桥,敢于向顽瘴痼疾开刀,勇于突破利益固化藩篱,将改革进行到底。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3月28日召开的第一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亦指出,全面深化改革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改革将进一步触及深层次利益格局的调整和制度体系的变革,改革的复杂性、敏感性、艰巨性更加突出。

何谓“利益固化藩篱”。简而言之,就是某些既得利益者,为保障已有的利益好处,并使其具有持久性和延续性而设置的屏障壁垒。既得利益的获取往往来自于公共权力的运用,或者说是来自某些具有自然垄断性的行业和机构。利益主体为维持其所得利益的持久性和延续性,往往程度不一地反对改革、阻碍改革,千方百计拖延改革。既有的体制机制成为既得利益者的“保护伞”和“护身符”,而这些既得利益者往往是现有体制机制的设计者和构建者。也就是说,如果要打破既有的利益格局,就必须改革利益者本身,就必须从现有“蛋糕”中切分出一部分来与既得利益者之外的人共享,这无疑相当于“割自己的肉”,这个特点决定了改革的难度必然大乎想象。

利益固化藩篱作为一种体制机制上的顽瘴痼疾,作为一种改革历史上遗留下来的现实难题,已广泛渗透并存在于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之间、不同社会群体之间,成为横亘在改革路上的险滩路障。比如,妨碍投资积极性的各种审批制度、挫伤创新创业的各种不合理规定条款、阻碍司法公正的各种法文条例等。调查研究表明:不少群众反映,中央改革力度确实很大,但他们实实在在获得的改革红利还不显著。中央层面对改革的决心大、动作大,但一些部门和地区还或多或少存在着对改革担心多、动作小、跟进不力等现象。

与此同时,在改革进程中,流于形式、敷衍了事、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问题依然比较突出。比如,在行政审批体制改革领域,一些部门和地区将“含金量”低的事项取消和下放,对那些真正“含金量”高的审批事项却抱着不放。还有的只是提出取消和下放一些行政审批事项的总量,仅满足于召开会议、下发会议纪要等方式来“落实”,使理应扎扎实实落到实处的改革举措流于形式,既有的利益格局难以被打破。当前,改革已经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触及利益比触及灵魂更难。无可置疑,要对既得利益群体有清醒的认识和足够的估计。既得利益群体绝不会轻易做出妥协,其反弹是必然的甚至是剧烈的,我们必须以更大的政治智慧和勇气全面深化改革,打好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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