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监控,规范本公司的危险源管理,保证项目的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内的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
3、职责
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本项目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辨识和管理工作。项目部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做好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监控、管理。
4、内容与要求4.1重大危险源辩识
重大危险源。指长期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临界量。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安全领导小组组织各部门及车间危险源辨识工作,按照条件危险性评价法,确定出重大危险源。
4.2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4.2.1安全领导小组组织专人负责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确保重大危险源长期处于被监控状态。
4.2.2现场配有各种应急处理器材,现场灭火器材保证随时处于良好状态。
4.2.3加强对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的检查。所属区域检察人员要做好当班的巡回检查,严格交接班制度;管理人员至少每天巡检一次;安全专管员至少每周巡检一次,每月进行一次综合检查。查出问题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立即上报。
4.2.4严格外来人员登记制度
无关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非本项目人员确需进入的,必须经领导批准,并由项目人员陪同,进入重大危险源单元必须严格登记,仓管员交待清楚注意事项并监护。
4.2.5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
针对项目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的特点,制定的专项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项目部员工发现险情必须迅速启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处理并上报。
4.2.6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登记
项目部对所有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进行了登记建档,并严格进行检查,监控,使危害辩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成为一个持续的过程。
第二篇: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为了严格危险物资的保管及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加强对危险物资的防火、防盗、防汛、防潮、防爆、防泄漏等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物资入库验收制度,对入库的物资要按名称、规格、数量、质量做到认真检查。
2、严格物资保管制度,对库存物资做到布局合理,存放整齐,要达到标记明确、对号入座、摆设分层码跺、整洁美观、对易燃、易爆、易潮、易腐烂及剧毒危险物品应存放专用库房中或隔离存放,定期检查,做到勤检查、勤整理、勤清点、勤保养。
3、存放易燃、爆炸物品,必须建立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禁止使用油灯、蜡烛和其他明火照明,不准把火种、易燃物品等容易引起爆炸的物品和铁器带入,严禁在危险物品存放场所住宿、开会或加工火药,并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收存和发放爆炸物品必须建立严格的收发登记制度。
4、存放化学危险品应遵守以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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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四周建筑物必须保持相应的安全距离,不准堆放任何可燃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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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严禁烟火,并禁止携带火种和发生火花的行为。在明显的地点应有警告标志。4-
3、加强货物入库验收和平时的检查制度,卸载、搬运化学易燃易爆物品时应轻拿轻放,防止剧烈震动、撞击和重压,确保化学危险物品的储存安全。
5、加强危险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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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法律法规性文件,促进工地安全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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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积极带领职工学习防火知识,努力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5-
3、对于危险物品等重点防火部位应经常性巡回检查,发现有火种者有权制止,有不听劝阻者送上级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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