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溪乡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洋县长溪乡委员会洋县长溪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长溪乡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方案》
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乡属单位、各内设机构及群团组织。《长溪乡长溪乡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方案》,已经乡党委讨论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的职责,有利推动长溪乡社会稳定,经济持续发展。
中共洋县长溪乡委员会
洋县长溪乡人民政府
二0一一年四月二十日抄送:县纪委,乡领导,档
(二)。
1长溪乡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省市县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推动全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台阶,促进全乡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施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按照省市县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1、加强宣传教育。在乡、村干部中深入开展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教育活动。乡村干部受教育达到100%。
2、开展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乡党委及各村坚持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保证质量不走过场,增强时效性。
3、继续坚持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个人收入申报和礼品登记制度,并积极推行的四项制度,不断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廉政鉴定。
4、加大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完成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德下达任务,务必做到有案必查,违纪必究。
5、切实抓好纠风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1)减轻农民负担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不准超标准、超范围进行一事一议
第二篇: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南海网http://时间:2010-12-1623:48来源:新华廉政作者:
背景资料。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针对五个问题健全五项机制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陕西省纪委宣教室副主任崔利民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龙头”。1998年11月党中央、国务院颁布《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十多年来,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对此普遍予以高度重视,有力地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但是,随着新时期党的建设特别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不断深入,已经不能完全适应现实需要,因此,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修订印发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笔者认为,从十多年来的运行过程来看,进一步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针对五个问题,健全五项机制,切实强化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
一、必须针对责任意识“弱”的问题,建立健全常抓不懈的廉政教育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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