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动员部署会议上的讲话
(2011年10月10日)
各位领导、
同志们:
今天的会议是一次贯彻落实第七次全国法制宣传工作会议、全省“五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全面部署福州市今后五年普法工作的重要会议。借此机会,我首先代表省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司法厅,对这次会议的召开及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对辛勤耕耘在普法战线上的同志们表示诚挚的问候。对福州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及各部门多年来对普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五五”普法期间,福州市的法制宣传工作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以思维创新为前提、以机制创新为保障、以实践创新为基点,不断强化重点对象的学法和用法工作,努力增强法制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逐步实现了由说教型普法向服务型普法、由单一型普法向为互动型普法、由被动型普法向主动型普法的转
变,初步形成了立体化、全方位、宽领域的法制宣传工作体系,法制宣传的覆盖面、普及率显著提升,精心打造了法治社区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为了明天——法律贴近百万师生”等众多在全省乃至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普法品牌,整体工作位居全省前列,为福州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了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重大任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法治政府建设的持续推进,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良好态势,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的现实需要,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都对法制宣传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全面加强新形势下的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对于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法治观念,推进依法治省进程,为我省“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和加快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供良好法治环境和有效法治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福州作为福建的省会城市,完全有必要而且也应该在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继续当好尖兵,发挥好带动、示范和辐射作用。下面,我就如何做好“六五”普法工作,谈几点意见。一要始终坚持围绕民主法制建设的总体进程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总体上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问题就显得更为突出,也对加强全民法制教育提
出了更为紧迫的要求。当前要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内涵、性质及其特征,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推动改革开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依法治国进程中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要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全面推进“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加快推进依法治省进程,不断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二要始终坚持围绕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紧扣全省“十二五”规划和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目标任务,深入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法律在推动科学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引导全社会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纠纷、规范市场秩序、维护经济安全,为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要始终坚持围绕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干部加强社会管理及创新研讨班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指出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以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突出问题为突破口,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加强社会管理创新、调节各种利益关系和解决各种矛
(未完,全文共13701字,当前显示1491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