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之我见
【摘要】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种美好社会,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懈追求的一种社会理想。中外历史上都产生过不少有关社会和谐的思想。进入21世纪后,中共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并将其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中共十六大报告第一次将“社会更加和谐”作为重要目标提出。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
【关键词】
和谐社会建设基本特征意义
(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科学内涵
和谐社会是对人类社会发展理想状态的一种描绘,是古今中外人们梦寐以求的理想。一般地讲,和谐社会就是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和谐统一与协调发展的社会;就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紧急基础和上层建筑和谐统一与协调发展的社会。
(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
2005年2月,胡锦涛在中央党校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中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民主法治,就是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
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
诚信友爱,就是全社会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全体人民平等友爱、融洽相处充满活力,就是能够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
安定有序,就是社会组织机制健全,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保持安定团结;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
(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就是: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公平正义、建设和谐文化、完善社会管理、增强社会创造力,走共同富裕道路,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
在明确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指导思想的同时,党中央还提出了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第一,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第二,必须坚持科学发展。第三,必须坚持改革开放。第四,必须坚持民主法治。第五,必须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第六,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
(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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