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交通运输局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加强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切实解决中心城区城市公共交通秩序和班线运输秩序存在的问题,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根据市综治委《遵义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大力开展“三个建设年”活动,以创建“顺畅交通、和谐交通、文明交通”为目标,以“疏堵结合、标本兼治”为原则,深入开展中心城区城市公共交通秩序和班线运输秩序整治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着力解决中心城区交通方面存在的老大难问题,为实现我市“增比、进位、突破”目标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秩序。
二、工作目标
通过综合整治活动,中心城区交通运输秩序明显好转,交通运输从业人员行为明显规范,交通运输行业服务质量明显提升,交通公共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线路布局、站点设置、运力配置更加科学,城市公交、班线运输进一步顺畅和谐。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决定成立中心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陈光强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副组长:冯正友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郑显林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组长
成员:王嘉市运管处处长
张羽飞市客管局主要负责人练武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向怀禄市交通运输局监察室主任张耀明市运管稽查支队副支队长张蕾市客管局负责人罗昭伦市运管处处长助理李永莉市运管处处长助理张帆市客管局科长姚尧红花岗区运管所所长刘文钊汇川区运管所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客管局,张羽飞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从市客管局和市运管处抽调组成。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治活动期间信息收集、宣传、汇总等各项业务工作,安排督促检查、组织考核验收、协调整治活动期间出现的其它问题。
办公室电话:0852—8223945(传真)
四、整治内容
(一)中心城区公交车辆超速行驶、行驶中吸烟、打电话、闯信号灯、争道抢行、不按规定站点停靠、停车不入位、赖站霸站、违章占道、长线短跑、窜线营运、不按规定时间和趟次
2营运等影响交通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
中心城区公交车辆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使用普通话服务、不按规定着装和配戴上岗证、不按规定提醒为老弱病残孕乘客让座等违规行为。
(二)出租汽车乱停乱靠、随意变道、开“英雄车”、“堵气车”、超速行驶、堵塞交通、争道抢行等违法违规行为。
出租汽车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多收乘车费,宰客、甩客、拼客、拒载、赤膊开车、乱吐口痰、向窗外抛丢弃物、行驶中吸烟、讲粗话脏话、服务态度差等违规经营行为。
(三)城市公交车辆车身、地板、顶棚破损、营运设施不完善、卫生状况差、未按规定设置相关标识、擅自张帖广告、擅自安装电子显示屏或其它电子装置等影响城市交通文明形象的行为。
(四)中心城区公共客运交通非法营运,残的、摩的、助力车违法载客。
(五)清理中心城区公交企业经营资质,清理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中心城区公交企业经营者将车辆交给不具备从业资格人员驾驶;公交企业不按规定履行管理职能,姑息迁就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公交企业无证经营和违法违规经营带来的安全隐患和社会不稳定隐患。
(六)中心城区公交线路、站点设置不合理,影响道路畅通的各种情形。
(七)整治社会车辆违法违规停靠,侵占公交站点和出租
3汽车站点,影响公交车和出租汽车停靠的行为。
(八)客运站管理不到位、客运班车进出车站不通畅、班次安排不合理;班线客车出站后低速逗留、沿街揽客、不按规定站点进站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工作步骤
整治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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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