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青年文明号工作管理办法
1.总
则
2.1为进一步推动总厂(以下简称总厂)青年文明工程和青年人才工程的深入实施,促进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更加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加强对活动的指导和管理,使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依据共青团中央《中电投贵州上级“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2.2“青年文明号”是以青年为主体,在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中创建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创造一流工作成绩的青年集体(班、组、队)、青年岗位(岗、站、所)和青年工程。
2.3“青年文明号”活动是促进青年成长成才、建功立业的有效形式,是以倡导职业文明为核心,以行业管理规范为标准,以科学管理为手段,以岗位建设、岗位创优为重点,以先进典型为导向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2.4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在总厂各生产、管理部门中全面开展。
2.5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是凝聚青年、团结青年、带领青年建功立业的有效形式,是以倡导职业文明为核心,以行业管理规范为标准,以科学管理为手段,以岗位建设、岗位创优为重点,以先进典型为导向的群众性劳动竞赛。
2.6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旨在组织和引导青年立足本岗位诚实劳动,文明从业,树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敬业意识、
创业精神和质量、安全、效益、竞争、服务等观念,向全社会展示总厂青年一代的精神风貌,塑造良好的“纳电”企业形象,倡导职业道德和职业文明,为把总厂建设具有较强发展能力、盈利能力和竞争能力的大型行内企业做出贡献。
2.条件与标准
2.1“青年文明号”的基本条件
2.1.135周岁以下青年占70%以上,主要负责人之一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青年集体或青年集体负责的岗位或工程;
2.1.2该集体中的青年热爱本职工作,敬业意识强,职业道德良好,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自觉遵守有关法规及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
2.1.3在安全生产、经营、管理、服务中体现出高度的文明素养和牢固的质量、效益观念,取得突出成绩;
2.1.4努力学习业务,钻研技术,掌握本职工作必需的知识和技能,有一定数量的青年成为本工作岗位能手;
2.1.5青年集体中团组织健全,能紧密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开展工作,发挥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根据青年特点生动活泼、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活动;
2.1.6工作成效显著,受到本单位领导肯定,受到周围群众或服务对象的赞誉,社会评价良好;
2.1.7重视发挥青年的作用,共青团的工作扎实有效。
2.2“青年文明号”考核标准2.2.1符合本办法第2.1条规定;
2.2.2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关心、支持创建活动的开展并给予经常性的指导,团员青年具有良好的精神风貌,形成特有的团队精神,在工作中具有凝聚力、战斗力;
2.2.3有明确的创建目标,根据创建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方案,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2.2.4安全文明生产达到考核标准要求,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居行业先进行列;
2.2.5在生产、建设、经营、管理、服务过程中,结合实际,摸索、总结、建立了一套标准化作业、科学化管理的先进模式;
2.2.6青年文明号负责人政治性强,业务精,能够有效地带领集体成员岗位成才。
3.评选办法和要求
3.1“青年文明号”的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报、考核、推荐的办法进行。被评为总厂“青年文明号”的集体,才有资格申报上级及上一级的“青年文明号”;
3.2各团支部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密切配合,评选、推荐要严把质量关,被推荐的青年集体要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事迹要有说服力。要经过各部门、党委同意并盖章后,方能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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