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好增强共青团员意识(精)5篇
第一篇:关于开展好增强共青团员意识(精)关于开展好增强共青团员意识
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增强共青团的工作活力,教育引导团员青年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筑精神支柱,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共青团中央已经在全国启动了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下发了《关于在全团开展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的意见》(中青发[2005]26号,以下简称《意见》),并召开了全国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电视电话会议,明确从2005年9月至2006年1月,在全国7000多万名共青团员和近300万个基层团组织中开展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根据团中央、中央企业团工委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党组的工作要求,结合企业实际,现将在集团公司开展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的1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育活动的领导关系
根据团中央《意见》和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参照国资委党委、集团公司党组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做法,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各企事业单位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以所在地的团组织领导为主,集团公司思想政治工作部青年工作处协调配合;流动团员以流入地为主参加教育活动。
二、教育活动的参加对象
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的参加对象为全体共青团员和不是中共党员的各级专、兼职团干部。党员团干部以参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主,但须认真履行组织实施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的职责。
三、有关要求
1、各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要坚持党建带团建,把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纳入到本单位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总体部署中,用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功经验,指导和支持共青团组织开展好教育活动。
2、各企事业单位要及时与所在地团组织取得联系,参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做法,明确开展增强共青团员意识2主题教育活动的领导关系,与地方领导机构保持联系,随时沟通,反馈情况,妥善安排好教育活动的各项工作。
3、团中央已经对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做出统一部署,各企事业单位要在开展教育活动工作中,紧紧把握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一主线,统筹规划,合理安排,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4、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组织本单位各级团组织深入学习领会团中央《意见》和周强、杨岳同志的电视电话会议讲话精神,广泛宣传开展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为活动的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要做好全面细致的调研工作,深入了解基层团组织、团员、团干部队伍的基本状况,摸清团的组织建设、团的工作以及团员、团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实际,有的放矢,有针对性地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实施方案。
各企事业单位要将有关文件、《活动简报》、经验材料、总结报告及时报集团公司思想政治工作部青年工作处(电子信箱:sinopecqgc@yahoo.com.cn,联系电话:010-64998715,传真:010-84651237,联系人:全继业)。
二OO五年十一月一日
第二篇:增强共青团员意识在中央企业共青团工作会议暨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
(2006年2月28日)
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委员王瑞祥
同志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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