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校务委员会工作制度
1、校务委员会是学校行政工作的审议机构,负责学校的规划,学年工作计划,机构设置,重大的奖惩方案,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废除等。
2、校务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负责主持校务委员会会议,校长因公外出,可委托他人代理。
3、校务委员会由学校领导、中层干部和教师代表组成。
4、校长办公会决定的重大问题,提交校务委员会审议,如无异议,即形成决定。如校务委员会对校长办公会的决定发生意见分歧,由校长提交校长办公会复议,校长根据情况,参照规定,如意见不统一,由校长决定。
5、校务委员会有审议权,但必须服从校长办公会的最后决议。
6、根据工作需要,校务委员会主任,可邀请非委员职工参加校务会议,非委员职工享有议事的权利。
7、校务委员会不定期举行会议,由办公室负责一切会务工作。
8、校务委员会委员有三分之二以上到会,即可进行审议。
9、委员不能参加会议时,事先向校务委员会主任请假。
第二篇:学校校务委员会工作制度学校校务委员会工作制度
1、校务委员会是学校行政工作的审议机构,负责学校的规划,学年工作计划,机构设置,重大的奖惩方案,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废除等。
2、校务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负责主持校务委员会会议,校长因公外出,可委托他人代理。
3、校务委员会由学校领导、中层干部和教师代表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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