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法律法规知识,着力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特制订以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
1、建立有“一把手”参加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局中层以上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单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2、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单位法制宣传教育落实工作,研究提出每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意见和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普法活动;进行普法工作的经常性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配合上级组织对本单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指导等。
3、各领导小组成员依据普法规划和工作分工,组织实施日常的普法活动;根据实际情况和群众反应,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改进普法工作形式,增强普法活动的针对性;积极参与上一级组织对本单位普法工作的检查、指导,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有关工作等。
4、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普法工作。每年不少于2次,原则上定为上半年、下半年各1次。
5、领导班子成员是普法工作的重点对象,要把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列入年度学习计划,按照上级统一要求抓好普法学习并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
6、领导干部要按照上级要求参加各级、各类普法培训和考试,
参训率、合格率必须达到100%。机关干部必须参加公务员培训、行政执法培训、其他专业培训和上一级组织的培训,参训率、合格率或领证率必须达100%。专业技术人员要参加继续教育规定的法律法规培训。所有人员必须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各类普法学习、教育、培训,参学(训)率、合格率要达100%。
7、每年进行1-2次的普法工作检查、督促活动,对已经学习的法律法规,必要时进行抽查、考试,以促进普法工作的开展,增强普法活动的实际成效。对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以确保普法内容的落实、掌握。
8、要充分利用有限条件,建立并抓好普法宣教阵地,要根据需要,适当投入,选购普法书籍,订阅法律法规报刊杂志、资料,征订有关普法教材。要积极参加社会宣教活动,义务宣传普法知识。
第二篇:法制宣传教育制度法制宣传教育制度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把法制教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其他领导配合抓,明确专门部门具体抓。
二、明确本部门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和要求,根据不同工作任务和要求制定宣传教育计划,做到有体系、有重点、科学合理、针对性强。
三、领导干部法制教育要充分发挥部门学习主渠道的作用,认真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做到有计划、有教材、有记录、有成绩。
四、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学法、知法、守法、护法的工作氛围。
五、积极参与各部门组织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六、全面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切实采取措施,做好个别帮教工作。
七、强化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狠抓廉洁奉公、依法行政建设,预防和减少违法违纪现象。
八、加强考核,树立典型,表彰先进。
第三篇:法制宣传教育制度法制宣传教育制度
为切实做好我院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工作,确保法律、法规学习落到实处,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按照年度普法工作安排,年初制定年度法制宣传计划和实施办法。
二、设立普法领导小组和普法联络员。
三、每季度确定重点普法宣传内容。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宣传栏、专题辅导等形式进行宣传,法制宣传工作要有工作记录。
四、按要求订阅普法宣传材料,积极参加有关方面组织的普法培训。
五、年末对本年度法制教育工作情况进行详细总结,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六、按要求认真组织参加普法考试。并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纳入对全体干部职工的年度考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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