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港口”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一、创建目标任务创建总体目标是:通过开展“平安港口”创建活动,全面提升**市港口码头的安全管理水平,以保平安、求和谐、促发展,推进**现代化港口建设,进一步防范和遏制港口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减少一般事故,确保**港口安全有序发展。具体目标和任务为:
(一)、监管港区不发生港口安全生产事故及港区水域污染事故;
(二)、监管港区无非法生产、违法建设和经营场所;
(三)、《港口经营许可证》通过年度检验率100%,危险货物作业场所配发《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100%;
(四)、港口安全设施完好率100%;客运服务满意度合格率100%;
(五)、客运、滚装港口码头安全检测设施配置100%;安全检测人员持证上岗率100%;车辆、货物(行李)安检率100%
(六)、港口管理人员、申报人员、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率100%,持证上岗率100%;
(七)、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率100%;非法生产、违章建设依法处理率100%;
(八)、辖区危化码头、滚装码头、客运港站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率100%;
(九)、完善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建立专业化应急队伍和应急资源储备;开展港口重大危险源分析,健全重大危险源的档案,落实安全监管措施;
(十)、落实危化码头安全条件审查制度,进一步推进危化码头港口安全评价工作;
(十一)、建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申报制度;
(十二)、建立港口应急处置社会联动机制,健全港口应急“四化”建设。
二、创建措施一是对全市所有的危化码头、滚装码头、客运港站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及学习制度、操作程序及流程制度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的检查,针对检查的问题和隐患要建立隐患销号制度,定人、定时落实问题和隐患的销号。二是对全市所有的危化码头、滚装码头、客运港站的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排查工作要根据作业的特性制定针对性的工作方案。三是加强安全管理人员、一线操作人员的资质和业务技能培训工作,各港口、码头要建立用工人员上岗培训制度,要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对单位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技能知识、劳动保护知识和健康知识等方面培训。四是全市水上危化码头要严格执行《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制度和安全评价制度,对于2013年《危险品作业认可证》到期的危化码头,要按照《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9号令)的文件规定,提前做好相关工作。五是全面投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达标工作,2013年全市水路危化、客运、滚装共38家企业要通过交通部批准的“交通运输企业安全标准化评价机构的评审”,获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证书。各地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宣传力度,做好前期调查工作,加快考评员的申报及评价机构的建设,采取“谁申报,优先审”的原则,全面投入到这项工作中去,做到全市水上危化港口、客运港站、滚装码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率100%。六是加快全市危化码头应急机制联动建设,督促企业完善危险品货物应急预案,督促企业建立《水路危险货物安全卡》,针对危险品的危险性、储运要求、泄漏防污染处理、急救、防护和灭火、预警联系电话等措施,要公示在码头作业点,公示率达到100%;进一步完善全市水路危化管理专家库建设、危化应急物资储备建设,力争做到资源共享,推进全市危化码头应急建设一体化管理。七是全面推行港口危险品作业作业单制度和申报制度。申报工作必须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和有管辖权海事机构的联动,促进危险品作业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全市港口危险品作业作业单制度和申报制度执行率100%。
第二篇:“平安港口”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海门临江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2016~2018年度“平安港口”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未完,全文共11248字,当前显示149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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