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概述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民族区域自治就是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在各个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一种制度。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我各民族存在这大杂居小聚居的方式。各个民族是我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无论我国历史上的动乱时期还是和平时期,各个民族都生活在中华大地生,保持着各个民族共同生活的生产状态。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这就要求我过根据实际情况,从我国的客观国情出发,各个民族都是我国不分割的一部分,要根据各个地方的民族聚居特点,成立民族区域自治政府。我国地域辽阔,各个地方的地理环境风土人情各不相同,要保持各个地区的共同发展,就要在各个地区区别对待,不同地区实行相应合理的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应运而起,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实践,证明了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完全正确的,是完全符合我国国情的,能够促进我国各个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地区的共同发展,让各个地区都能够享受到我国改革开放的发展成果。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一切权利来源于人民,一切权利也都属于人民。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也相应的保障了我国各个民族人民的政治权利。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最高权利机关,我国在各个地区以相应的名额选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各个民族都根据人口比例获取相应的名额,但是由于有的少数民族人口过少,按照相应的比例达不到一个名额,但我国法律专门针对这一情况作出规定,按照正常比例达不到一个名额的民族即确定为一个名额。保证我国各个民族在政治权利上能够平等的行使国家权利,保障各个民族都等充分的表达自己民族的意愿。
在民族区域自治机关实行民主集中制,保证各个机构权利的合理有效运行。我国的一切国家机关都实行民主集中制,所以即便是民族自治地区也实行民主集中制,不能违背我国的基本制度,保障各个机构各级政府权利的合理运用合理运行,保障我国社会得以有效管理。民族自治区人大和政府制定的自治条例自治法规必须在我国的宪法的允许范围之内,并且不能违反我国宪法的各个相关规定。民族自治区能够根据自身民族社会特点制定相关的自治条例和自治法规,以促进民族自治地区的法律制度建设,加快自治地区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维护各个地区的稳定繁荣。因为各个民族聚居地区的主体文化各不相同,民风民族也各不相同,社会发展处于的阶段也各不相同。所以,宪法赋予各个民族自治地区相应的立法权,能够使各个民族聚居地能够在法律上制定相应的地方法规促进自身经济社会的发展,发展自身的本民族文化,保证自身民族文化的延续和传扬。
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实行保障了少数民族同胞在政治上的平等地位和享有的平等权利。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制度的层面上保证里我国少数民族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利,保证少数民族人民获得相应的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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