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船安全责任书[合集5篇]
第一篇:游船安全责任书篇一:游船驾驶员安全责任书游船驾驶员安全责任书
游船驾驶员是水月周庄的特殊工种。为了驾驶员行驶过程中能够保证乘客,水月周庄的财产安全,水月周庄和社会的稳定,维护水月周庄形象,由中保国安保安公司与驾驶员签订安全驾驶责任书。
1.驾驶员牢固“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地抓好行船安全工作,保障水月周庄财产和员工、顾客的生命安全。
2.现场保安主管负责人为该驾驶工作的主要责任人。驾驶员为安全责任人,负责行船安全和游船财产安全。
3.所有驾驶员应加强安全教育的学习。宣传游船和乘船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应急和安全防范能力。多学习游船相关规定,确保驾驶和行船安全工作。
4.游船驾驶员必须经过物业公司考试合格后,方可驾驶游船。
5.游船在不使用时,指定停放点为销售中心码头,夜间游船由夜班的销售中心执勤保安监管。
6.熟悉船的整体概况,懂得如何日常的维护等(检查内容:卫生清洁、所有设施设备有无损坏是否正常、油是否充足)。
7.时刻保持船干净、无损坏;维护船上的物品完好,不丢失。
8.禁止其他人员驾驶及未经许可不得上船。
9.做好每次出船登记,做好记录。
10.除销售部带客人参观及公司高层领导需求,其他人员使用船,须经得水月周庄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总经理同意。驾驶员不得擅自为其他人出船。
11.出船时,驾驶员必须严格要求控制船速,行船时注意不要走水位低的地方行驶。
12.出船时遇有故障,船不能正常行驶时,开船员不得慌张,应及时稳住客人情绪,并及时上报。慢慢将船滑行至岸边。(船上备用划桨)13.驾驶游船船速低速观光为主。驾驶游船时必须爱惜,严禁野蛮驾驶,严禁驾驶
游船时猛加油门及其它对游船有损坏的行为。
14.游船未经水月周庄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总经理批准严禁载货。
15.如因违反以上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造成了安全事故或游船被损等事故,责任由游船驾驶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中保国安保安公司、电动车驾驶员各执一份,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中保国安保安公司:游船驾驶员:
日期:篇二:船舶安全管理责任书二○一一年度船舶安全管理
责
任
书
二○一一年度船舶安全管理责任书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切实加强对船舶驾驶员的安全管理,强化安全责任,明确安全要求,消除事故隐患,减少事故的发生,甲方与乙方签订如下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目的
为加强对船舶的安全管理,全面落实船舶驾驶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确保船舶无责任事故发生。
二、甲方责任
(一)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针对部门的实际状况,制定具体的措施规定。
(二)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定期对船舶进行检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检查活动,努力提高驾驶人员素质。
(四)加强季节性的安全管理工作,特别是雾天天气的防范工作,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督促船舶严格遵守有关航行规定,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
(五)发生安全事故时,及时通知上级主管部门及领导进行现场处理。处理好事后工作,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并及时上报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三、乙方责任
(一)认真学习船舶管理规章制度,严格遵守船舶驾驶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相关规程驾驶船舶。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游客自身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
(二)自觉加强法制观念、职业道德和专业技术的学习,牢固树立安全意识,熟悉船舶性能,不断提高驾驶技术水平和经验。
(三)船舶驾驶人员行船时,须穿救生衣,同时督促游客穿着救生衣
(四)每日做好船舶的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未完,全文共10782字,当前显示148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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