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干部要掌握谈话记录的技能技巧
谈话笔录是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取证的重要手段,是证据的主要组织部分,是调查人员依法向检举人、违纪人、见证人、知情人查核问题,了解违纪违法活动,弄清违纪违法情节所做的文字记录。谈话是调查取证中最直接、最重要、最基础性的工作,谈话是否成功,谈话笔录制作的好坏,不仅影响办案效率,而且关系到办案质量。
在谈话之前,谈话人和记录人都要认真细致地阅读案件中的有关材料,掌握基本案情,熟悉涉及内容,明白其在案件中所处的地位以及所起的证明作用,做到提问方式更科学、记录用语更准确。要搞清楚找人谈话的目的,明白为什么要找他谈,找他谈什么,这件事与整个事件有什么关联,查处哪个问题以及这个问题会出现什么情况,都要做到心中有数,切忌漫无边际,盲目被动。要根据问题的大小拟定好谈话提纲,确定调查的范围、内容、谈话方式方法。谈话提纲要做到条理清晰,逻辑严密,简明扼要,针对性强,力争一次成功。如果反映的问题多、情况复杂,切忌眉毛胡子一把抓,要根据情况,选准容易突破、能够落实的一两个问题进行调查,为立案打下基础,以免打草惊蛇,给被调查人有可乘之机。如准备不足,就不要匆忙上阵,草率从事,更不能对同一个问题反复、重复提问,引起被调查人反感,造成调查询问不能深入进行。掌握被调查人的思维方式、心理状态、社会关系、为人处世、生活习惯、家庭、经历以及在社会中的威信等,有助于案件的突破和处理。
调查谈话范围十分广泛,有些是违纪人,有些是见证人,一些违纪者不想谈,见证者和知情者不愿谈,他们或是大事化小,或是避重就轻,给记录造成一定困难。提问必须明确清楚,不能含糊,针对性强,要使谈话对象没有后退理由;谈话对象回答含糊不清、答非所问时,必须问清楚,让其作出肯定或否定的回答。一般情况不可交叉乱问,一事一问,一事一清,切忌说东又说西。在需要转换谈话对象的思想时,不能急躁,要掌握好火候,心平气和地谈,婉转地扭转谈话话题,把他引导到谈话内容上来,切忌先入为主,带有偏见。在谈话开始时要尽量听其自由陈述,对某些偏激的言辞,一般不要当即反驳,做到以诚相待,做好思想教育政策解释。谈话人要把握好询问的收尾,注意发现出现的情况,掌握好收尾的时机和度。在具体的谈话中要把握问话的分寸,问的尽量宽一些,由浅入深,由表及里,循序渐进,不可急躁;及时捕捉被谈话者的言谈举止和心理变化,做到察其颜、知其心、听其言、观其行,眼中有人,心中有事,对一些无声语言,如沉默、恐惧、叹气等反映谈话对象的思想活动、思想斗争的表情、动作都要留意,适时改变谈话语气、语调和态度,控制谈话节奏,调整谈话战略;要坚持党性原则,做到刚柔相济。
记录人书写速度要快,书写流畅,语句通顺,字迹工整,内容清楚,尽量减少错别字。对证人、被调查人所证实、陈述的案件事实,要进行综合归纳和概括,行文要注意措词准确,用语平实、简练,不能有丝毫的夸张,不要用形容词。对案件的主要事实和关键性情节的记录务求详细、具体、准确。对一些关键的字词,哪怕一个也不能漏掉,完整反映事物的全貌,记录要有头有尾,记录一件违纪问题的实施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动机、目的、后果等。听准问答原话,记录不失原意,同时要跟上谈话进度,对一些重要经过、对话要记全原话、体现原意、反映原貌。
(未完,全文共15797字,当前显示1347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