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示范导则[五篇材料]
第一篇: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示范导则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示范导则
本导则的制定旨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我国广大农村地区丰富的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引导各种生产要素合理地向旅游示范镇(村)集聚,提高农村地区的旅游接待服务质量,解决农民就地就业,促进农民增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旅游示范镇(村)的可持续发展。
1.范围
本导则规定了全国特色景观旅游镇(村)示范的考核条件及其依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导则的引用而成为本导则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导则,然而,鼓励根据本导则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导则。
gb50188-93村镇规划标准gb/t18971-2003旅游规划通则
gb/t17775-2003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考核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9664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gb1688-1997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
gb18485-2001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2894-1996安全标志
gb/t18973-2003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考核标准
1gb/t10001.1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gb/t10001.2—2002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2部分:旅游设施与服务符号
gb/t15971-1995导游服务质量
gb16153饭馆(餐厅)卫生标准
gb/t16767游乐园(场)安全和服务质量标准3.术语和定义3.1镇town
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镇建制的行政地域。
3.2集镇markettown乡人民政府驻地和经县级人民政府确认由集市发展而成的作为农村一定区域经济、文化和服务中心。
3.3村庄village农村居民生活和生产的聚居点。
3.4旅游示范镇(村)touristtownorvillage具有较为丰富旅游资源和一定旅游接待能力的镇(村)。
4.全国特色景观示范镇(村)标志
全国特色景观示范镇(村)标牌、证书由考核机构统一规定。
5.全国特色景观示范镇(村)示范考核条件5.1资源与景观5.1.1景观资源
5.1.1.1有一定规模或独特的自然、人文景观,适宜开展旅游活动。
5.1.1.2资源类型丰富,景点数量众多,并且组合关系良好。
5.1.1.3自然、人文景观基本保存完整,人为干扰较小,且不构成明显影响。
5.1.2特色价值育意义。
5.1.2.2在观光游览和休闲度假方面具有较高的开发利用价值,具
5.1.2.1在科学研究、科学普及和历史文化方面具有学术价值和教有较大影响力。
5.1.2.3能够较完整真实地体现地方、民族特色、民俗风情和传统乡村特色、自然风貌。
5.1.2.4有文化传承载体,有文化活动队伍,形成独特的文化形象。
5.1.3市场吸引力
5.1.3.1在周边省市知名,美誉度较高,具有一定的市场辐射力。
5.1.3.2有一定特色,并能形成一定的旅游主题。
5.1.3.3观赏游憩价值较高。
5.2旅游经济
5.2.1年接待旅游者达到一定规模。
5.2.2旅游经济效益良好。
5.2.3吸纳本地劳动力就业明显。
5.3规划与建设
5.3.1镇(村)总体规划、旅游规划应为近期编制或修编,近期建设的主要地段应编制详细规划,并符合《村镇规划编制办法》、《村镇规划标准》及《旅游规划通则》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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