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工作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县委、县政府能迅速掌控、科学决策和正确应对,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11‟41号)和市政府领导的批示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突发事件信息报送

突发事件信息贯穿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的全过程,及时准确报送突发事件信息,既是《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的法律责任,也是省、市、县政府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必须认真履职尽责,严格执行;既是应急管理的内在要求,也是突发事件快速妥善处理的关键环节,必须及时准确,赢得先机;既是现代传媒条件下克服信息滞后的必然选择,也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现实需要,必须争取工作主动,积极作为。各镇乡、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以高度负责的政治态度和恪尽职守的责任意识,把突发事件信息报送作为应急管理工作的第一要务来抓,坚决克服“能压就压,压不住再报”等心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及时准确上

1

报突发事件信息,坚决遏制迟报、漏报和瞒报等现象发生。

二、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责任

各镇乡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责任主体,负责向县政府报送信息;突发事件业务主管部门(单位)负责向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送信息,县政府应急办归口管理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负责突发事件信息接报、汇总和报送。

三、明确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要求

(一)报送范围。较大和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死亡、失踪3人以上的突发事件信息;涉藏、涉外突发事件信息;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敏感人群,已经或可能在社会上形成舆论热点的突发事件信息;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生态环境以及其他可能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造成重要影响的内幕性、预警性、行动性信息;其他可能引发重大以上突发事件的险情信息。

(二)报送内容。包括以下四个基本要素。事件发生时间、地点、简要过程等基本情况;涉及人数、造成环境污染、社会影响等危害程度;领导到场、是否需要支援等处置情况;是否可控等事件态势。

(三)报送时限。必须坚持“边处置边报告、边核实边报告”原则,在事发后40分钟内向县应急办电话报告事件概况,2小时内书面报告详情(书面材料须经主要领导签

2

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报送电子文档),确因通信、交通中断等特殊原因无法及时获知信息的,必须在接到事件报告后40分钟内直报县应急办并说明迟报原因。县应急办(县政府值班室)值班电话:0825-7823229(上班)、0825-7822279(下班及节假日);传真(自动):0825-7825005(上班)、0825-7823191(下班及节假日);邮箱:522365610@.com、540005982@.com。

四、严格执行突发信息报送制度

(一)严格执行现场报送制度。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镇乡、行业主管部门领导必须按规定第一时间到达现场,靠前指挥,控制事态,妥善处置,并第一时间报告动态信息。事件处置结束后,及时总结和报告处置结果。

(二)严格执行信息日报制度。各镇乡、各重点部门要按照“有事报信息,无事报平安”的原则,坚持每日14时40分前向县应急办报送突发事件信息或平安信息,凡发生该上报的突发事件而报平安的,一律视为漏报瞒报。


(未完,全文共12256字,当前显示1398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