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金融队章程1
第一章总则
1、本队是由清华珠江投融资同学会发起设立,以共同提高球技,增进友谊,健康、快乐生活,传承清华精神,为清华金融校友打造一个互动和交流的高端平台。
2、本球队为非盈利性文体活动自发群体,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清华校规及清华珠江投融资同学会章程前提下,队务及财务独立运作。
3、队名定为:“清华金融高尔夫球队”
第二章队员资格
1、凡志同道合,热衷高尔夫运动之清华校友均可申请参加。名额不限。
2、新队员入队需由两位以上队员推荐,方可入队。
3、队员需填写基本资料及交纳入会费用。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决策程序
一、本球队最高权利机构为队员大会,其职权为:
1、制定和修改章程;
2、选举和罢免队长,副队长;
3、选举和罢免监事;
4、审核通过球队的年度预算和结算;
5、决定终止事宜。
二、队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队员大会须有一半以上队员(或其委托人)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经到会队员(或其委托人)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即可生效。所有决议应报清华珠江投融资同学会备案。
三、本球队设队长一名、副队长若干名、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财务一名,出纳一名,监事三名,秘书一名,同时本球队聘请名誉顾问若干名,同时聘请法律顾问一名。队长由至少五名队员举荐,队员大会通过产生,任期两年,连选可以连任,最多连任两届。副队长由队长提名,队员大会通过产生,任期与队长一致。队长在任期内离任的,秘书处必须在两个月内召开队员大会重新选举新队长。第一届队长由清华珠江投融资同学会推举产生,为创始队长。
四、队长的职责是:
1、召集队队员大会会议,执行队员大会的决议;
2、代表本球队出席相关活动、谈判及签署相关文件;
3、提出球队的预算及决算方案;
4、联络协调与同学会的相关事宜;
5、决定球队参与或组织的赛事和活动;
6、决定相关规程和预算;
五、本球队设立球队队务监事一到三名,向队员大会负责。监事由至少两名队员举荐,队员大会通过产生,任期两年,连选可以连任,最多连任两届。
六、监事的职责是:
1.代表全体队员监督队委会日常工作和决策以及执行;
2.监督球队财务、物资情况并向队员大会定期通报。
七、本球队的副队长协助队长工作。参加队长会议,其主要工作是组织各分管班级的同学积极参加球队组织的各项赛事,并积极组织和发展各分管班级的同学开展高尔夫球的练习。
八、本球队设秘书处,秘书处由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及一名专职秘书组成,秘书处的工作是负责球队日常事务及联络事宜。秘书长由队长任命,任期二年。副秘书长由秘书长提名队长批准,任期二年。专职秘书由秘书长提名,队长批准方可聘用,其工资待遇由队长决定。
九、本球队的财务、出纳、法律顾问由秘书长提名,队长批准方可聘用。
第四章队员的权利及义务一、队员权利为:
1、享有平等参与本球队组织的所有比赛和活动的权利,并公平获得这些比赛及活动所设立的各类奖项;
2、入队时,免费领用一套队服,并在认为适当的时候穿着及使用;
3、共同享有本球队的集体荣誉及其所创造的其他利益;
4、享受以本球队名义开发的社会和商业利益;
5、查询本球队账务,并要求相关人员做出解释;
6、入队退队自由。
二、队员义务为:
1、自觉维护本球队利益,遵守本球队章程及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本球队决议;
2、缴纳队费及每次参加比赛活动费用;
3、每年必须参加队内组织的活动一半以上。如有特殊理由无法参加到限定次数的,须向队长提交申请。新入队者以入队月份占年度比例计算当年最低参加次数;
4、参加比赛活动时应服从球队安排,准时到达、积极参加。除有特殊理由并向球队请假,否则应全程出席开球仪式、颁奖仪式等公开活动;
5、队员之间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友谊第一,比赛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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