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地方税务局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局印发的《长沙市地方税务局税收征管改革工作方案》和《长沙市地方税务局税收征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确保市局税收征管改革在高新区地方税务局试点(以下简称试点工作)的成功,按照市局税收征管改革的总体思路和要求,立足于高新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在市局税收征管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成立高新区地方税务局税收征管改革试点领导小组,由局长沈俊任组长,李剑源任执行副组长,谯春、黄璞、万剑彪、黄辉、朱德寿任副组长,彭亚东、刘培楚、陈志雄、廖杨、周彦远、李文章、易昊、刘婕、王智平、李胜、王欣、伍松、吴新华、郭济洛、曾祥东、阎帅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税收征管改革试点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安排,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办和落实推进税收征管改革试点的各项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征管和科技发展科,由彭亚东兼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目标
按照市局改革方案的总体思路及要求,区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秉持“改革、创新、开放、发展”的工作理念,依托省级数据大集中等六大平台,紧紧把握税收征管改革的精
1神与内涵,制定具体的操作方案。精心组织、凝心聚力、细化分工、确保市局征管改革试点工作得到彻底贯彻与忠实实践,确保试点工作正常有序推进,并以此为契机,激发活力,促进区局组织收入与征管服务升级提质。
三、主要工作内容
(一)调整部门机构职能
1.基本原则。在省局原“三定”方案确定的机构数量总体不突破的基础上,根据市局税收征管改革试点机构配置要求,以及组织机构设置扁平效率的原则,结合区局的具体情况,按照征管改革核心业务“分类分级”“分权制衡”“内部制约”的风险管理流程导向设置机构。
2.机构设置。依据上述基本原则区局设置三类机构,共。一是内设机构十个,即办公室、人事科、监察室、财务与收入核算科、税政科、信息中心、征管和科技发展科、重点税源管理科保持不变,撤销税源管理二科、税源管理三科增设税源风险识别管理科、税源风险应对管理科;二是派出机构三个,即税务分局(按分局所在地冠名),现有二个分局,改革试点再增设一个分局;三是直属机构,即办税服务中心(加挂税务征收分局或纳税服务分局)、稽查局。
3.机构职能。办公室、人事科、监察室、财务与收入核算科、税政科、信息中心、征管和科技发展科八部门其原有职能基本保持不变。税源风险识别管理科承担风险归集、风险识别、风险等级排序、风险推送、风险应对结果评价等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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