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执法的工作计划
二是加强统计执法检查抽查力度。区局将根据市局分配的任务和比例,结合我区“三上”企业的数量,在去年的基础上加大检查力度。
三是有条件的办镇统计站。可在辖区内专业市场选择一两家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做到宣传教育与执法检查相结合,对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和拒报统计资料等统计违法行为形成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态势。
四是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要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大对企业违反统计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认真查处有关企业迟报、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等统计违法行为。严肃查处代填代报、干扰企业报送数据等违法违纪行为,继续将“四条红线”执行情况作为统计执法检查的重中之重,对触犯“四条红线”的行为要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第二篇: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计划东海县山左口乡统计执法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镇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确保检查有计划按步骤进行,并达到检查的效果,特制定本方案。
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6月1日-6月8日)
1、成立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由镇长张勇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党委委员姜卉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政府科员黄瑶瑶担任办公室主任并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2、结合本乡镇、本部门实际,制定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计划和方案。
3、组织收听、收看国家统计局、监察部、司法部联合召开的统计执法大检查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动员大会,部署本乡镇、本部门统计执法工作。
4、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悬挂宣传条幅等媒介,深入宣传《统计法》和《处分规定》,广泛宣传统计执法大检查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动员社会公众参与和支持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
5、向社会公布本乡镇、本部门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积极鼓励和认真受理有关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
(二)自查阶段(6月9日-6月20日)
严格按照《统计法》、《处分规定》和东统发„2010‟11号文件要求,针对影响本乡镇、本部门统计工作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制定本
乡镇、本部门统计执法大检查自查工作方案,并制定情况汇总表及自查表。查出问题后认真整改,并及时上报自查情况。
(三)检查结果处理阶段(9月)
检查结束后,及时汇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在统计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以及建议和意见。
自查内容
1、否配有分工明确的统计负责人和专(兼)职人员,统计人员是否保持相对稳定,统计规章制度是否健全。
2、是否根据需要建立健全统计原始记录(或基础档案、数据库)和统计台帐,统计电子台帐是否按要求使用,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和统计报表数据是否做到“三个一致”,即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一致、统计台帐和统计报表一致、统计报表和原始记录一致。
3、统计资料实行档案化管理情况,是否按档案管理的要求装订成册,整理归档;编制的报表是否全面,是否加盖公章、领导签字和制表人签字等。
3、检查2008年以来是否出现下述统计违法违规行为。①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资料;②拒报、屡次迟报统计资料;③未经法定程序,擅自制发统计调查表;④地方、部门、单位领导人非法干预统计数据正常上报,统计人员参与弄虚作假;⑤不建立健全企业统计制度,不按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帐;⑥统计人员不具备统计从业资格。
4、2008年以来数据质量情况:(1)规模以上工业产值;(2);
粮食产量;(3)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4)城乡居民收入;(5)价格指数;(6)节能减排等,上报数与原始基础数据是否相符,方法、制度执行情况。
5、农业普查数据质量情况。(1)贯彻执行农业普查方案、制度执行情况;(2)有无以核查、衔接名义或其他方法修改农业普查入户清查摸底和普查登记结果的做法;(3)有无强令、授意基层普查人员伪造、篡改清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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