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214年工作总结
法院在县委领导、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不断推进司法改革和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进展。全年受理各类案件件,审结件,结案率达%,案件服判息诉率达%,各项主要审判质效指标一直居全市法院首位。先后被授予“文明单位”、“全省优秀法院”、“全省司法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认真履行审判职责,服务全县发展大局
宽严相济惩治刑事犯罪。始终以实现社会治安明显进步为目标,以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为己任,突出打击重点,注重打击效果。全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件,审结件,判处罪犯人,其中判处五年至十年的有期徒刑人,十年以上的人。严惩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审结此类犯罪案件件。
调判结合妥处民事纠纷。全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件,审结件,结案率96.8%。在民商事审判中,注重调解优先的原则,全年调撤结案件,调撤率为%。审结婚姻家庭、遗产继承、相邻权纠纷等传统民事案件件;妥善审结追索劳动报酬、经济补偿、工伤保险等劳动争议案件件;审慎应对房地产新政策出台后引发的房地产涉案问题,审结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件;依法审结金融部门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件,结案标的多万元,维护了金融安全。。
发挥职能推进依法行政。全年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及审查非诉讼行政执行案件件,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加大行政纠纷化解力度。对法律规定可调解的行政赔偿类等案件,引导行政相对人正确理解权利义务关系,解决行政争议,案件撤诉率达%。加大法律宣传,为行政部门授课次,组织庭审观摩场,参与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协调会次。
强化措施破解执行难题。全年共执结执行案件件,实现债权万元。全年共通过网上“点对点”查控系统累计发送查询次,涉及案件件,涉及被执行人人,其中查询到财产的案件件,查询到银行存款万元。向最高人民法院报送失信被执行人人。严厉打击拒执行为,向公安机关移送拒执案件件,起到较好的震慑效果。积
积极践行司法为民,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不断完善便民诉讼服务。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开展“一站式”便民服务。2014年,诉讼服务中心被省高院命名为“全省法院规范化服务中心”。大力实施司法救助,为1名困难当事人依法减、缓、免诉讼费万元,为5名生活困难当事人、刑事案件被害人发放救助金万元,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全年进校园开展法制教育15场次,发放法律书籍和宣传手册余份。针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不断创新阳光司法举措。大力开展巡回审判,设立巡回审判点18个,就近、就地开庭审理家庭纠纷、相邻权纠纷等案件件。深入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审理活动,办结相关案件件,为名农民工讨回欠薪19.8万元。
妥善化解涉诉信访矛盾。加强源头治理,坚持判前释法、判后答疑和判后回访,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案件发生。坚持院长接访日、立案窗口接访和联合接访等制度,对重大、疑难信访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司法救助和责任倒查等措施,全年共接待来访群众人次,化解信访案件件。
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升司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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