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接受教育演讲稿
同学们:
古时候有个叫方仲永的,三四岁时就能作诗,乡里人都夸他有才华,有的人还肯出钱买他的诗。他的父亲看到有利可图,就带着他四处周游。到了上学年龄,也不给他安排接受教育。过了几年,他的诗大大退步了。又过了几年,他的诗才全然消失了,和普通人没什么两样。
这个教训是深刻的。没有后天的教育,再好的天赋也可能会退化,没有用了。相反,那些接受了良好教育的人,就有可能成为国家和社会的栋梁之才。
民族英雄岳飞,从小就接受了良好的教育,岳母刺字的故事早已家喻户晓;明代文学家宋濂,小的时候,就曾冒着风雪,到百里以外的地方去拜师求学,脚都冻坏了,却全然不顾;大家熟悉的雷锋,就是在人民解放军的大熔炉里锻炼出来的一位伟大的共产主义战士。
可见,教育多么重要。那我们就要主动地去接受教育,主动地把接受教育真正地变成是自己的内在需要。
今天我们在学校里,不仅要学习知识,而且还要学习做人。要学习忠恕孝悌,忠就是忠于祖国,恕就是宽以待人,孝就是孝敬父母,悌就是爱护幼小。还要学习仁义礼智信,仁就是要有同情心,义就是要有正义感,礼就是讲礼貌,智就是讲道德,信就是恪守诺言,等等。
同学们,主动接受教育,主动地把学校、家庭、社会的教育真正地变成为自己的内在的需要,这是时代的呼唤,这是人民的呼唤。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不断进步,不断成长,最终成为国家和社会的栋梁之才。
我们的学校有着光荣的历史,培养了上万名优秀毕业生,成为国家建设的骨干和中坚。相信在场的你们一定会努力拼搏,也象你们的学长一样,学有所成,学有所用。祖国期待着你们,人民期待着你们。
我衷心地祝愿大家学习进步,生活愉快。谢谢。
第二篇:主动接受监督大全主动接受监督实现权力价值的真正回归
○刘鑫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和反腐败的重要职能部门,强化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更具有特殊意义。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持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原则,自觉接受监督。只有加强对检察机关自身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提高执法公信力,提高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能力和水平,真正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才能理直气壮地监督别人,才能树立法律监督权威,才能更好地推动检察工作健康、持续、创新发展。
一、检察机关内部监督的特点
检察机关内部监督,是相对于外部监督而言的,是指检察机关内部不同机构之间对履行职责、纪律作风、廉洁从检等方面进行的相互监督和制约。
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呈现以下三个特点。一是监督范围的广泛性。内部监督不仅涉及到对执法办案的监督管理,而且涉及到对检察队伍的监督管理。二是监督活动的法定性。实行内部监督是依法进行的,而不是无水之源和随心所欲的。我国《宪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等法律对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均有所规定。三是监督形式的多样性。可以通过专项检查、检务督察、查处违法违纪举报等方式多管齐下进行监督。
二、检察机关加强内部监督的必要性
(一)强化内部监督是防止检察权滥用的重要举措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这深刻揭示了权力之间相互监督制约的重要性。为了防止检察权力的滥用,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依法防止和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同时,必须坚持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原则,自觉接受监督,以确保自身严格公正执法,保证法律监督权不被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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