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绿化工作总结
一、绿化完成情况
截止11月20日,全县累计完成道路绿化284.4公里,中间绿化带建设5520平方米,河堤绿化4.8公里,面山绿化30亩,共栽植绿化苗木29.84万株。
(一)各乡镇完成情况
各乡镇累计完成乡村道路绿化278.4公里,河堤绿化4.8公里,面山绿化30亩,共栽植绿化苗木10.94万株。
1、红岩镇。实际完成乡村道路绿化25.4公里,栽植绿化苗木0.77万株,绿化树种有小叶榕、三角梅、叶子花等。
2、新街镇实际完成乡村道路绿化38.3公里,栽植绿化苗木1.41万株,绿化树种为墨柏。
3、弥城镇。实际完成乡村道路绿化25.8公里(含建安路西段),栽植绿化苗木3.12万株,绿化树种有杨树、木兰、杜鹃、红花积木、小叶榕、墨柏等。
4、寅街镇。实际完成乡村道路绿化9.3公里,栽植绿化苗木0.31万株,绿化树种有小叶榕、柳树、叶子花、黄金叶等。
5、苴力镇。实际完成乡村道路绿化103公里,栽植绿化苗木2.29万株,绿化树种有杨树、小叶榕、旱冬瓜、含笑、黑荆等。
6、密祉乡。实际完成乡村道路绿化2.7公里,河道绿化2.1公里,栽植绿化苗木0.17万株(丛),绿化树种有杨树、冬樱、棕榈、竹子、柳树等。
7、德苴乡。实际完成乡村道路绿化30.9公里(不含苴德公路),栽植绿化苗木0.77株,绿化树种有小叶榕、旱冬瓜、柏树、湿地松等。
8、牛街乡。实际完成乡村道路道路绿化24公里,河道绿化2.7公里,面山绿化30亩,栽植苗木0.44万株,绿化树种有杨树、小叶榕、柳树、黄金叶、柏树、黑荆等。
(二)县级机关完成情况
1、县规划建设局。完成果河路(弥城段)和北连接线(西段)的绿化提质改造6公里,中间绿化带建设5520平方米,绿化树种有银杏、叶子花、黄金叶、满天星、红叶石楠等。
2、县交通局。完成苴德公路绿化19公里,栽植杨树、墨柏、黑荆1.71万株。
二、绿化资金使用情况
在县财政安排220万元资金的同时,全县在职干部职工以提供绿化苗木或者缴纳以资代劳绿化费的方式参与完成年度绿化任务。其中,县级机关共收取以资代劳绿化费76.26万元,已分两次于8月19日和9月8日全部划拔到县规划建设局,各乡镇累计收取以资代劳绿化费93万元。2010年城乡绿化现金现金投入526万元,包括苗木费和栽植人工费、材料费等。
第二篇:广州市城乡绿化管理规定【发布单位】
81905
【发布文号】
穗府[1987]77号【发布日期】
1987-11-23【生效日期】
1988-01-01【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地方法规【文件来源】
中国法院网
广州市城乡绿化管理规定
(穗府(1987)77号一九八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城市绿化管理,促进绿化事业的发展,保持城市生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广东省城镇园林绿化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规,结合本市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市区管辖范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
第三条第三条城市绿地,包括以下五类:
(一)公共绿地,指供群众游憩观赏的各种公园、动物园、植物园、陵园、小游园、绿化广场、花坛、绿岛和马路、街道等绿地。
(二)专用绿地,指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居住区内的绿地。
(三)生产绿地,指为城市园林绿化提供苗木、花草、种子的苗圃、花圃、草圃和竹园、园林绿化科研等生产用地。
(四)防护绿地,指用于城市卫生、环境安全隔离和水土保持等防护目的的绿地。
(五)城郊绿地,是指风景名胜区和城郊其他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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