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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法院院长“亲自卧底”“体验”刑讯逼供

【原创】

原法院院长“亲自卧底”,“体验”刑讯逼供

原法院院长“亲自卧底”,“体验”刑讯逼供

闲散一石

原河南省平舆县法院院长刘德山,一位从业长达近三十年的前法官,也不知道刑讯逼供到了什么程度,2010年5月之后的19个月,这位法院院长也“体验”到什么是刑讯逼供,刑讯逼供的具体办法是什么样子的。他讲述了从被调查、逮捕、起诉以及无罪释放的特殊经历。从他经历的事情看,并不惊天动地,结局还算幸运,但仍然让人感到百般无奈。

在他被“带走”的19个月里,见识了司法机关种种发明创造,他的“大开眼界”虽然不能让人触目惊心,但足以让人颇感意外。中国的司法机关原来是如此办案的——先怀疑你有罪,再“想办法”让你自己说出来;整个办案过程,完全是法律归法律,办案归办案;法律对办案人员不起作用,他们先搞刑讯逼供,再自己证明自己没有刑讯逼供;落到办案人员手里,没有罪也得找出“错”来。人们实难想到,加强法制建设这么多年,司法界还处于唯批示是从、不搞刑讯逼供就不会办案的阶段。

起因——上级批示“积极整改”,下级“圈定”几个人搞起了刑讯逼供

一位被减刑的犯人出狱5年后被指控为黑社会组织头目,上级批示“要认真总结、剖析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积极地整改。”

白案审理结束后,河南省政法委了抽调五十余人,成立“3.21”专案组,启动调查白案中的漏罪漏犯、白的保护伞以及白2004年在驻马店市监狱服刑期间的情况。刘德山和当年的另一位合议庭成员、驻马店市监狱有关人员、南阳市检察院的一位检察官,均被调查。(事先没有任何证据,就拍脑袋圈定几个人进行调查,罪由法定变成了罪由领导定,这是多么荒唐。这样一种办案思维,不出冤假错案才怪呢)

上级有批示,下级“积极”办案。可能是为了出成果,有些人搞起了刑讯逼供。亲身经历19个月的司法体验之后,这位前法官感慨良多。他说,他曾自认为,对刑事法律规定和原则还算熟悉,但却难以用法律维护合法权益,“可想老百姓有多难”。

开幕——莫名其妙被“带走”,限制法官人身自由不知何人

2010年5月4日,是五一之后第一天上班,驻马店市中级法院的纪检组长给我打电话,通知我去颐和山庄宾馆,说需要问你个事情,没有明确说什么事情,我心里很坦然,就去了。

我是下午去的,到201房间报了名字,然后有人领我到一楼走廊尽头一个房间,没有窗户。他们也不说他们是哪里的。一个人跟我说,把在驻马店中院办案的有关问题回想回想,然后就走了,其余人就站在那里,看着我。(限制人的自由,还是一位法院院长,连谁在关押他都没有资格问,问也不会回答。这种关押不需要任何手续,想关你就关你。限制一个人的自由成了随心所欲的事件,实在是可怕。关键是这种手法与黑社会搞的绑架没有多大区别。有的地方居然是如此办案)

序一——隔离与外界的联系,莫名其妙让你交待“问题”

开始第一天、第二天还让我打电话,后来就把我手机没收了。我问他们,有啥手续,他们就不理你。我问我被限制人身自由这算啥。他们就说,你配合调查,好好交代你自己的事情,好好想想,把该说的说出来。

在这里没有打,也没有骂,就叫我回忆,说:“赶快说说,说了就没事”,我问:“说啥。”他们用方言说,“你心里清亮亮的”,这个应该是鹤壁话。最后几天,他们跟我说,是减刑方面的事情,让我看了白玉岗减刑案件的部分材料,说是帮助我回忆,就是拿过来看了一眼,不交到我手里。(中国的办案的确实与外国不同,不需要任何证据,先把人关押起来,再强迫你“说”,还交待说“说了就没事”。能没有事吗。没有事还用说什么。)

插曲——司法程序不像司法程序,“双规”不像“双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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