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农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对策建议
第一篇:xx县农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对策建议xx县农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
对策建议
解决xx县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农民利益、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围绕特色产业和优势产品,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加大扶持力度,创优发展环境,提高农民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和规模化水平,使xx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得到一个快速的发展。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实践证明,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实现小农户与大市场有效衔接的中介,是增加农民收入的杠杆。各级政府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把它作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的重要工作,作为推动农业结构调整、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举措。各级政府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广大农民和基层干部充分认识加快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其中提高基层乡镇政府干部的思想认识显得尤为重要,因为基层乡镇政府是与农民直接打交道,接触农村最频繁的国家政权机构,乡镇基层干部对农村专业合作社的认知程度将很大程度影响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高基层乡镇干部的思想认识的方法主要有三
个。一是进行讲座、座谈等多种形式的培训,宣传农村专业合作社的有关知识;二是组织干部到农村专业合作社发展良好地区体验学习,认识农村专业合作社的优势,改变干部的认识;三是运用典型示范的方法,通过树立合作社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典型事例,大力宣传教育,使乡镇基层干部摆脱传统行政管理思想的束缚,认识到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是繁荣农村经济、参与农村管理、维护农村稳定的重要途径。
(二)深入宣传,营造发展氛围。
进一步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宣传力度,让广大农民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其配套法规、税收、财政、金融等相关优惠政策。宣传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对于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作用;宣传成功运作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典型。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采取举办专题讲座、发放宣传手册、组织送法下乡等形式,使宣传发动工作更具广度、深度,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发展农业专业合作社积极性,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法制轨道上健康发展。
(三)合理引导,自愿建社。
在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过程中坚持两个原则。一是积极引导。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坚持“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原则。只要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成立条件,只要农民群众在农业生产流通中有需求,就积极引导农民群众
建社,不搞行政推动,不片面追求数量。二是“到位”不“越位”。在专业合作社建设中,遵循“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各职能部门要积极帮助合作社健全内部运行机制,建立规范章程,提供信息服务,宣传有关政策,不参与、不干预、不干涉合作社的正常经营。
(四)确保发展质量,鼓励创办实体。
农民在组建合作社时要做好规划,考虑发展前景,吸收尽可能多的农户入社。工商部门在合作登记注册时,一定要把好关,在一定区域内同专业的合作社不能超过一定数量,要注重培养较大型合作社。鼓励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兴办实体,由种养环节向加工、流通、营销等多领域发展,不断增强合作社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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