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安全大检查通知
1各社区(筹备组),机关各科室:
为确保春节期间安全稳定,根据建委办[201x]32号《关于切实做好201x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区安委办关于年初及20x年“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组织开展好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节前安全生产值班值守及应急工作,街道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办,张永兵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检查统筹协调及隐患排查整改等工作(附表1)。
二、开展安全检查
(一)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检查。
1、自查自纠阶段(1月11日至18日)。各社区(筹备组)、科室组织开展本辖区、责任条口安全检查;安全检查为全行业、全领域安全普查,各社区(筹备组)、科室形成安全检查情况小结,并于1月18日前报街道安办汇总。
2、专项检查阶段(1月19日至25日)。街道由各分管领导带队(附表2),组织专项检查组,根据各单位安全检查情况,有针对性开展专项检查督查,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整改;重点安全隐患开展联合执法,并向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3、春节管控阶段(1月26日至2月15日)。重点加强烟花爆竹管控和日常安全巡查。
(二)检查整治重点。
1、建设工程工地安全检查
责任单位:城市发展科
检查重点:辖区在建、待建、在拆、待拆工地,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管控
检查要求:
(1)检查工地消防设施、消防通道设置情况;检查工地用电、用火、用气安全:有无电线私拉乱接、违规动火、违规使用煤气包进行施工现象;
(2)检查工地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在岗、安全值班;
(3)检查工地专业机械和其它特种设备的使用、管理、从业人员执证上岗情况;
(4)及时发现和拆除工地内违章搭建,消除隐患;
(5)检查工地内部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卫生许可证、健康证;
(6)配合组织开展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管控工作。
2、学校、网吧等文化事业单位
责任单位:社区建设与社会保障科
检查要求:
(1)检查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部门设置与安全管理人员在岗情况;开展学校、幼儿园消防设施、器材检查,检查学校应急消防通道、逃生通道畅通情况,组织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2)检查网吧、电影院等公共文娱单位是否设置安全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检查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善、消防器材是否到位、消防通道设置及疏散标识悬挂是否符合规范;是否有违规用电、用气、用火行为;
(3)检查辖区是否有非法开办小饭桌、小课桌或假期托管、补习班行为。
3、人员密集场所
责任单位:综治办
检查重点:地下室、群租房、烟花爆竹管控等
检查要求:
(1)牵头组织开展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管控工作;
(2)检查地下室安全,消防设施、设备是否齐全、可用,排查占用消防通道、住人、生火做饭、使用大功率电器及生产经营行为;疏散指引标识是否清晰;
(3)开展群租房检查,排查房屋安全,是否有私自改变房屋结构行为;检查消防器材是否配备、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4、生产企业、加油站及其它规模以上经营单位
责任单位:安办
检查重点:辖区生产企业、加油站、大型卖场、规模餐饮企业、农贸市场及经营单位等
检查要求:
(1)检查企业是否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在岗情况;检查安全值班制度落实情况;
(2)检查企业、单位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消防器材配备情况和消防通道畅通情况;
(3)开展食品安全检查,重点加强一次就餐达100人以上餐饮经营单位安全检查,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等是否齐全;
(4)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检查,设备是否在检、是否正常运行、是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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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