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千万”富民工程三年规划五篇范文
第一篇:“百千万”富民工程三年规划开发区“百千万”富民工程三年规划
为了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关于我省农民增收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农民增收的实施意见,现提出我区农民增收三年计划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促进农民增收的重大战略意义
开发区成立以来,全区上下坚持把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作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全面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步伐,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大力发展非农产业和劳务经济,不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农民收入在多元化发展的基础上保持了稳定增长的良好态势。2010年,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480元,比2009年净增370元。但总体来看,我区农民收入水平依然很低,影响农民持续增收的一些深层次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有效解决,主要是特色优势产业基地规模小,龙头企业数量少,辐射带动能力弱,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和农民组织化程度不高,农业基础条件较差,农业效益增长缓慢。
增加农民收入是贯彻十七大精神的实际行动。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新时期我区增加农民收入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此,我们应把“三农”问题放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去认识,加大城乡统筹力度,把解决农村问题,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全
1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和实际行动,采取多种增收措施,经过三年的努力,促使我区的农民人均纯收入在2010年的基础上实现翻番。
增加农民收入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根本方法是统筹协调。发展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人民谋利益,发展依靠人民,发展的成果就必须由人民共享。我区农民收入和生活水平与先进地区差距大,就迫使我们必须下更大的功夫、花更大的气力去察民、爱民、为民;农民收入与城市居民收入差距大,就要求我们必须更加关注农村、关心农业、关爱农民,更好地做到统筹城乡协调发展。
增加农民收入是保护农民生产积极性的重要前提。开发区成立以来,按照中央“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落实了一系列支农惠农的重大政策,使农村经济得到较快发展,农村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农民收入稳步提高。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区农民收入水平仍然很低、增长速度也比较慢,农民在农业生产中得到的收入较少,农业的比较效益下降,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民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
增加农民收入是“三农”工作的核心,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出发点和归宿,更是实现全面小康的关键。增加农民收入,既是当前的紧迫任务,又是今后的长远目标;既是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
二、促进农民增收的思路和目标
今后三年,全区农民增收行动的基本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新农村建设为总揽,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要求,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大力实施产业富民战略,用现代发展理念引领农民增收,用现代科学技术推动农民增收,用现代发展方式促进农民增收,用现代物质条件保障农民增收,用培养新型农民带动农民增收,突出结构调整这条主线,拓展农民增收空间,加快推进特色经济产业化、劳务经济多元化、城乡发展一体化,实现农民增收方式的根本性转变,确保农民收入快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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