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绿化造林工作总结
一、完成天保工程建设任务
(一)公益林建设
我县2013年公益林建设人工造林3000亩,封山育林2000亩,2015年春季组织完成生态公益林建设补植补造任务,共补植云杉3万株。
在2015年县林业局自己出资28万余元,在我县皇木林场施业区完成中幼林抚育850亩,营造林试点项目300亩。现已完成全部施工共计栽植苗木红杉22000株,云杉11000株在10月底完成全部施工并通过检查验收。
(二)完成天保二期工程示范点建设
按照市关于印发《市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示范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雅林发〔2014〕64号)文件精神要求及《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示xx县建设实施方案》,已完成林下种植中药材1500亩,核桃栽植2000亩。
二、签订天保工程“双线”目标责任书
年初签订天保工程“双线”目标责任书,市政府与县政府、市林局与县林业局签订目标责任书2份,县政府与县林业局和乡镇人民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31份,县林业局与天保实施单位签订责任书2份,签订率100%,实行目标考核制度,将天保工程管理责任落实到各管理单位。
三、圆满完成2015年森林管护工作
全年共完成森林管护面积1991915亩,其中国有管护面积707179亩(飞播林场管护面积586888亩,皇木林场管护面积120291亩),集体和个人公益林森林管护面积1281723亩(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面积1186990亩,省级公益林管护面积94733亩)。
(一)签订天保工程森林管护责任书。根据《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实施方案》,管护人员与各场站签订了森林管护责任书,共计签订森林管护责任书93份;集体公益林林权主与各乡(镇)签订管护合同46379份,将管护任务落实到了山头地块,做到了处处有人管、时时有人巡。核实国有森林管护巡山记录在22天以上,巡山记录合格率100%。
(二)严格执行了森林管护质量督查制度。森林管护工作成立督查组,由局长任组长,局党委、行政领导班子为成员;分片区进行督查监理,各督查组每月在各片区召开一次工作会议,每月到基层督查达到5天以上。各乡(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公益林森林管护落实、任务完成情况,对在检查中发现森林管护质量不符合,要求林权主限期进行整改,并作好记录;各乡镇检查林权主管护公益林的管护质量作为兑付集体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金的重要依据。通过督查工作,有力地保证了森林管护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为天保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三)认真开展森林管护各项工作。在工程实施中,各乡镇、林场向森林管护人员宣传讲解《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四川省天然林保护工程条例》、《四川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在巡山护林中,森林管护人员采取个人巡山与集体巡护相结合的方法,坚持深入林区开展宣传、检查,制止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对巡山中发现的各种破坏森林资源问题及时处理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四、公益林补偿金兑付工作
根据县人民政府《的通知》(汉府办发〔2013〕12号)的规定,为我县兑付集体和个人公益林生态补偿金提供政策支持和操作步骤。个人补偿金通过邮政储蓄以“一卡(折)通”形式发到林权主手中;集体统一经营公益林补偿金全部拨付到林权主所在乡镇,由各乡镇兑付到林权主手中,并监督管理各村组补偿资金的使用。截止2015年12月1日,全面完成2015年集体和个人公益林128.2万亩,集体和个人公益林补偿标准14.75元/亩;兑付补偿资金1890.54万元,完成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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