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部长三严三实研讨严以用权的发言稿
坚持秉公用权,让权力在阳光环境下运行。公正方能服人,无私才会感人。要除私心、成公义,秉公用权不谋一己之利,公道处事不循庸俗之情。修炼一心为公的胸怀。把一心为公作为为政处事的追求,自觉做到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强化团结协作的意识。积极配合而不越位擅权,顾全大局而不斤斤计较,主动沟通而不埋怨猜忌,努力推动形成思想统
一、团结共事局面。养成接受监督的自觉。强化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养成在“放大镜、聚光灯”下行使权力的习惯。
坚持规范用权,让权力在制度笼子里运行。自觉将权力严格置于各种规则、制度和规矩的约束之下,保证权力在行使过程中不越轨、不失范。把制度当指示牌。制度划定了权力行使的边界,好比各种交通标志,“掌权者”只要按指示规范驾驶,就能安全抵达目的地。把制度当警戒线。权力有禁区,制度是红线。令行禁止就能平安无事,越线触雷就会惹祸上身。把制度当安全区。只有严格按章办事,按规用权,才能避风险,保平安。
坚持依法用权,让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为官之义在于明法。”要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做到有权不任性,用权必依法。把握权力边界。牢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做到心中有法、虑必及法,行必依法,不乱为、不妄为。保持敬畏之心。时刻保持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的警觉性,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知所循、知所守、知所惧。常敲法纪警钟。树立底线思维,把法纪作为立身处世的准绳,真正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
第二篇。三严三实严以用权研讨严以用权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教育要求之一,是依法治国,从严治党的关键和基础。治国必须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务必须管好领导干部的用权行为,按照党的宗旨、法律的权限去行使权力,从而打造出一支作风硬素质高的干部队伍,筑牢党的执政基础,树立党的执政威信,凝聚党心民心,推动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
一是用权要依法。依法治国是我们党治国理政一以贯之的基本理念,是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鲜明主题。党领导人民制定了宪法和法律,那么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党的领导干部自然不能有权就任性,无论是谁都要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事办事。习近平总书记说:“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都要以宪法和法律为行为准则,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或权力、履行义务或职责。”党的领导干部在运用手中权力的时候要时刻绷紧法律这根弦,依法依规行使权力,依法处理各种事务,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不要妄图利用权力去寻租空间,不能心存侥幸,企图跨越法律红线。符合法律的事提倡去做,违法违纪的事坚决不做,使自己成为一个知法、守法、依法、用法的好党员、好干部、好公民。
二是用权要民主。民主是党的生命,决定着人民群众的人心向背。领导干部的民主作风直接关系到团队的和谐团结,关系到工作的推动开展。习近平总书记说过:“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如果领导干部民主作风不过硬,满目拍板,个人专断,出了问题,轻则没人同情,没人解围,工作被动,重则给事业带来损失。俗语有“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人多力量大”等说法,就是告诫我们一个人的力量和智慧是有限的,只有群策群力,才能集中智慧,取得真经,少走弯路折路。所以,领导干部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都应坚持有事要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必商量的原则,才能断事合其理,处事利其成,果断不专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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